今天某報頭版爆出「國軍喝花酒,拿國庫支票埋單」乙事,筆者覺得荒唐至極!案內人員雖屬個案,但已經嚴重損害國軍的形象及尊嚴。筆者身為職業軍人,負責行政業務,也就是文中所提的預財士,我們單位使用金錢都須事先告知、請購之後核銷,除國庫支票外,不論任何文件都需經過須由主官管、主辦會計和出納簽名或蓋章,每筆款項必須詳細名列、依循公款法用規定,萬不可私自挪用或侵占,相信每個單位亦是遵循部頒規定執行各項業務。
另外,國軍在洪案之後推行士官職務輪調,因為以前士官不像軍官需頻繁輪調,但規定更改後,除了可提昇各單位人員熟稔各項業務之運作外,並可防止久任一職所衍生之流弊,例如利益糾葛弊端及久任怠惰等;一直以來國防部對國軍人員品德操守要求甚嚴,任何資安、酒駕、兩性、貪污及洩密等情事,都能讓志願役軍士官兵記過汰除。筆者認為,國軍為提升形象,每逢天災都派遣人力協助國人,但在內部管理也應嚴格執行汰劣留良,以維護國軍內部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