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造成3人死亡遭判刑的「葉少爺」葉冠亨,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報假釋獲准,今天下午已獲釋出獄。葉冠亨在獄中參與樂團,去年考取街頭藝人,表示出監後願意用音樂演奏結合個人現身說法的方式,投入反酒駕宣導行列。
葉冠亨較入獄前瘦了不少,臉形也不如闖禍時圓潤,下午他出獄後向媒體表示,入獄後感謝家屬給他機會達成和解,「我覺得換作是我,也沒辦法輕易原諒對方」。他說,經過這麼多年他還是覺得很虧欠,如果有什麼需要,「會盡我所能幫忙他們(受害人家屬)」,至於參與宣導反酒駕則是要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被害人保護協會等。
2012年4月25日酒駕行經高雄市中央公園中華三路,因超速先撞到違規迴轉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隨後其丈夫三日後疑因傷心過度猝死,留下8歲孤女。而葉冠亨同車陳姓友人也死亡。
由於葉冠亨酒駕在先,事後與家人處理又被認為不尊重被害家屬,引起台灣全國輿論批判,家屬亦一度氣憤不願和解,葉冠亨被媒體冠上「葉少爺」稱號。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表示,葉冠亨因不能安全駕駛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於102年11月29日入監執行,104年12月18日符合外役監選資格,獲准移入明德外役監。在監執行逾3年,行狀良好,經假釋委員會審議後報請法務部審查,於26日獲准假釋,今天下午3時許獲釋。
明德外役監指出,葉冠亨是初犯,在監負責蔬果組作業,工作負責認真,能透過團隊合作完成各項交付的任務,可見其心態早已擺脫「葉少爺」的負面形象。
獄方指出,葉冠亨在判決確定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其犯行造成整體社會觀感欠佳及被害家屬傷痛。葉冠亨有意願試行修復式司法,盼能修復與被害者家屬的關係及社會大眾間的裂痕。
獄方指出,葉冠亨在監期間參與「山上傳奇薩克斯風樂團」,並考取台南市街頭藝人證照。未來出監後,願意用音樂演奏結合個人現身說法的方式,投入地檢署、更生保護會等單位反酒駕宣導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