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沒安全沒回填」跳票?陳菊重申:石化管線不回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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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安全沒回填」跳票?陳菊重申:石化管線不回埋

 2014-10-07 15:11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左)在議會質詢抨擊陳菊市長「沒有安全就沒有回填」跳票。(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左)在議會質詢抨擊陳菊市長「沒有安全就沒有回填」跳票。(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在議會質詢抨擊陳菊市長「沒有安全就沒有回填」跳票!並說市府仍允許台電天然氣管線回填在災區,讓災區居民擔心不已!陳菊今發布回應指出,市府於氣爆發生後針對3條石化管線永不回埋態度明確,從未改變,台電南部火力發電廠埋設天然管線依法有據,另基於南台灣供電穩定,要求經濟部向地方說明。

陳麗娜在高雄市議會質詢中指出,陳菊曾針對氣爆的管線問題公開表示「沒有安全就沒有回填」,陳麗娜說,市府為何仍允許天然氣管線在災區進行回填,她強調過去天然氣管線深埋約5米,現在卻只埋1米2,讓災區居民擔心不已,並與陳菊的承諾相悖,天然氣管線重埋災區的安全由誰負責?陳麗娜曾在10月3日,新工處為一心一路管線回填舉辦說明會時說,瓦斯是民生管線、居民不反對,但天然氣是事業管線,瓦斯、天然氣的危險並不比石化氣體低,居民就不能同意埋管。

陳麗娜昨在議會進一步要求現場調查列席官員有誰能保證天然氣埋管的安全,列席官員無人舉手保證,陳麗娜議員則向市民道歉說:「擋不住市府重埋天然氣管線了」,惟她仍主張天然氣管線應遷出人口密集地區。

陳菊表示,石化氣爆事故發生時,她承諾「災區石化管線永不回埋」,但台電及天然氣係依經濟部電業法及天然氣相關法源依據埋設管線,市府依法允許,但台電及中油等要負起責任。

陳菊表示,經濟部以南台灣供電需求要求台電回埋,既然中央與地方同為主管機關,經濟部亦有責任向市民安全做說明,倘民意不同意南火管線埋設,市府一定向經濟部反映市民心聲。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及電業法規定,天然氣管線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負責管理,埋設管線則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並管理,經發局長曾文生說明,天然氣管線比石化管線埋設「有法有據」,南火發電涉及南台灣供電穩定,而天然氣聯合循環發電就目前能源發電相對比較潔淨,基於此二大理由,市府邀請中油、台電負起管線維護責任,向在地居民舉辦說明會。

陳菊說,市府於氣爆發生後針對3條石化管線永不回埋態度明確,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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