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傳出新北市衛生局發文,要求一位王姓牙醫師到案說明自己的身心狀況是否可以執業。理由是因為這位醫師患有「癲癇」,衛生局依此引用《醫師法》第八條之1「罹患精神疾病者」不適合從事醫療工作,做為要求他說明的法源依據。
由於王姓牙醫師是因為學運期間遭警毆打產生抽搐症狀,後來被檢舉患有癲癇,因此其醫師資格也遭到質疑。
雖然不排除這種發文有可能係政治上的「殺雞儆猴」「秋後算帳」,但不論如何,該公文一出,這種對癲癇症的嚴重誤解,當然隨即引來<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的聲明抗議,強調癲癇病是「神經系統」的問題,不是「精神疾病」。言下之意,頗有暗諷地方衛生單位怎麼會援引錯誤法源,還據此來要求醫師說明的這種沒常識作為?
此事後來甚至驚動了台灣神經醫學界的權威、前台大醫院副院長陳榮基教授,陳教授公開表示:醫療專業人士都應該了解,癲癇只是腦的疾病的一種,與心肺肝腎疾病,沒有不同,更不是「精神疾病」,不應該受到歧視。精神病都不該受到歧視,何況是癲癇!
陳教授表示,古今中外還有不少名人,如蘇格拉底、凱撒、梵谷、洪秀全等,都是癲癇病人。他們對人類歷史的貢獻與影響,「是我輩所望塵莫及的!」
陳榮基教授還針對「癲癇」的歷史做了詳細的解釋。他說:希臘在兩千多年前,醫聖希伯克拉底(Hipocrates)的時代,認為Epilepsy是腦的疾病(the disease of the brain)。中國的黃帝內經,將此病稱為「顛疾」,可能是當時的中國醫界認為它是「顛頂之疾」,後來加了個山字首成為「巔疾」,更凸顯是頭頂的病,也就是腦的病。
以後被改成「疒」字首,成為「癲疾」,就加進了不幸的「瘋癲」的意涵,而被誤認為是「精神病」的一種。可能為了表示它是間歇性的疾病,在癲字後加上病部首內加間字成為癲癎 (讀為ㄉ一ㄢ ㄐ一ㄢ),清康熙以後被改成內加閒字的「癲癇」(讀為ㄉ一ㄢ ㄒ一ㄢˊ)。不論用癲癎或癲癇,都被冠上了負面的含意。而使病人不論就學或就業,乃至婚姻,都可能受到歧視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