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四十週年,各種文章不斷提到「經濟奇跡」。比如美國《福布斯》雜誌網站的一篇文章《中國經濟添加秘密增長的荷爾蒙了?》稱,「奇跡」主要表現為一個曾遭受饑荒的欠發達國家在不到五十年的時間裡已成為接管全球生產的經濟超級大國,並將「中國經濟奇跡」歸因於幾個因素:龐大人口、生產效率、密集資本、模仿先進國家。其他的文章將「奇跡」歸因於開放和放鬆管制等經濟政策,有的歸因於地方政府的官員政績競爭等等。
說到「中國經濟奇跡」,而今的中西方的學者,只是聚焦於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實際上,正如有官員所說的,不能對「改革開放」前後的兩段歷史互相否定。「改革開放」之前,也有一段「經濟奇跡」。
我認為,只有將這兩段「經濟奇跡」放在一起分析,並且,真正聚焦「奇跡」背後的因素,才能穿過迷霧見月明。
一、兩段經濟增長,均為「奇跡」
從1953年第一個五年發展計畫以來,到1977年,據《中國統計年鑒(1999)》(這是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所能找到的最早的年鑒)計算,GDP年平均增長速度為6.78%。如果分階段看,一五計畫期間(1953-1957),9.68%;二五計畫期間(1958-1962),2.33%;「調整鞏固」期間(1963-1965),14.41%;三五計畫期間(1966-1970),5.93%;四五期間(1971-1975),5.9%;1976-1977年,3.49%。如果去掉動盪的年份和「三年自然災害」的年份,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10%。這種高增長速度,自然算是「奇跡」了。當然,當年只統計工農業總產值,並沒有GDP的概念,現在的統計年鑒上的資料,不過是後來的推算。按照工農業總產值,1953-1958年,平均增長速度為14.6%;1958-1962年,平均增長速度為0.6%;1963-1966年,15.7%;1966-1976年,7.1%。這速度更為「可觀」。
1978年搞「改革開放」,不再搞「政治掛帥」,而是開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1978年到1998年,GDP年平均增長速度為16.76%。查《中國統計年鑒(2017)》,1979年到2016年,GDP的平均增長速度為9.6%。顯然,這也在世界各國同期的經濟增長中算是「奇跡」。
關於第二階段的「奇跡」,分析的文章,可謂汗牛充棟(本文不打算評價)。對於第一階段的「奇跡」,分析的文章寥若晨星。
二、初級版的「拆東牆補西牆模式」
在我看來,無論是第一階段的「經濟奇跡」,還是第二階段的「經濟奇跡」,都可以歸納為「拆東牆補西牆模式」,只是「拆補」的方式不同。
第一階段,很大程度上是模仿了當時的蘇聯。當時的中共領導人發現,1950年,蘇聯的工業總產值比1913年增長12倍,同期,美國僅增長2倍。這種模式,現在看來,似乎只是將社會上的一切資源、資產、資本收歸國有或集體所有,採用「舉國體制」,在短期內實現經濟的高速度增長。
其實,公有制只是一種手段。
(1)農民的土地,通過公社體制,變為公有(集體所有制)。公有制之後,農民只能充當「雇工」的角色,種地的收成,主要被拿走,支援工業生產和城鎮居民和政府官員的生計所需。而且,還有所謂的「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農民種地獲得的糧食,國家搞所謂的「統購統銷」,按照非常低廉的價格,將糧食拿走。這本質上是稅收,通過這種隱蔽的稅收,將糧食的收益拿走。據計算,通過「剪刀差」,按照當時的價格,國家從農業中拿走了近1萬億元的資金。
還有一種「剪刀差」,就是工業產品的「溢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黃道霞2009年的文章說,1982年,農產品價格低於價值22%,工業品價格高於價值11%,「剪刀差」的絕對量為300億元左右。那麼,按11%的比例算,工業品「溢價」的額度為2000多億元,現價至少超過20萬億元。
(2)由於農民的土地被收歸公有,發展經濟過程中,建設工廠、鐵路、公路、機場、港口、水電站、住房等等建設所需要佔用的農地,以非常低廉的成本拿走。2008年我們在《建設中國特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計算發現,大體上征了農村集體土地8000萬畝左右,如果按照每畝5萬元人民幣計,價值4萬億元。而且,被征地農民,以及其他的工廠招工,也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工人。
(3)私營企業的國有化貢獻。企業的公有制,在中國大陸,是通過「公私合營」,生產資料被國家收走,企業主只有名義上的所有權,他們獲得收入的途徑,變得非常單一,只能獲得「利息」,也就是說,相當於將自己的私有企業的全部資產和經營活動,作為「存款」存到國家的「銀行」中,每年獲得定額的「利息」。「公私合營」經過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單個企業公私合營,企業主獲得的還不是「利息」而是股份分紅,占企業經營利潤的25%;第二階段,全行業公私合營之後,企業主只能獲得「利息」,每年只有5%;第三階段,企業主的企業,被收歸國有,自己沒有任何的分紅或利息收入,這個企業與自己再也沒有幹係。這部分的貢獻,最保守估計,也占經濟增長總額的30%左右。1957-1977年,經濟總值4.2萬億元,則被國有化的私營企業的貢獻為1.26萬億元。
(4)城鎮居民房地產的貢獻。為瞭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1956年《關於目前城市私有房產基本情況及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中提出「對城市私人房屋通過採用國家經租、公私合營等方式,對城市房屋佔有者用類似贖買的辦法,即在一定時期內給以固定的租金,來逐步地改變他們的所有制」的意見。後來,政府將私人擁有住房較多的,採用「經租」的做法,出租給沒有住房的居民,原來的房主收取的租金非常低,是政府統一核定的數字。但是,這些房屋後來變成他人的,原房主失去了所有權。這其中的房租「剪刀差」,至少數百億元。
(5)全社會的低工資制,而且生活用品等均採用供應制度,確保了經濟社會發展的低成本,主要的收益都用於投入經濟發展,居民留下的財富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方面的貢獻,也至少有數百億元。
由此可見,通過「拆」了農民的土地價值、糧食的價值、工人和職工的工資、市民的住房房租、私人的企業、工業品的高價等等,「補」了經濟增長所需要的資本、勞動、土地等資源(按照經濟增長理論,投入的要素是資本、勞動、土地)。按照當時的價值計算,所「拆」部分的價值,至少6萬億元,而1952-1977年的經濟總量不過是4.5萬億元。經濟實現高速度的增長,也就必然了。就如集中力量搞體育,必然成為「金牌」大國一樣。
三、升級版「拆東牆補西牆模式」
第二階段的「經濟奇跡」,儘管分析的論文和著作不計其數,但沒有人意識到,它也是「拆補模式」,甚至在某些方面「拆」得更多。
(1)農業的貢獻。「改革開放」之後,農村土地重新分配給農民,農民欣喜萬分,但是,農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卻沒有了土地的所有權。儘管如此,仍激發了農民的積極性,直接推動了農業的高速發展。同時,國家從農業上拿到的也更多。有學者計算發現,僅1979-1994年的16年間,政府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大約取得了15000億元收入,同期農業稅收入為1755億元,財政支農支出3769億元,政府提取農業剩餘淨額為12986億元,平均每年從農業部門流出的資金淨額達811億元。後來,農民不堪重負,其中一個代表、某鄉鎮的黨委書記李昌平上書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說「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引發全社會的關注,終於,2006年取消了農業稅。
(2)農民的其他貢獻。按照2017年的資料,農民工有2.865億人(美國全部人口數也不過3億多人),總勞動力接近8億人。農民工基本上是廉價的勞動力,在工廠和城鎮從事的是體力勞動,工資收入低,買不起房,只能租住房屋,社保近年來逐步完善中,但子女在城鎮上學困難,沒辦法與市民同等待遇。他們的貢獻,也近乎是一種「剪刀差」,因為他們付出了青春,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公共服務。這為經濟發展節省的資金,至少5萬億元。
(3)城鎮居民的貢獻。原來城鎮的土地,絕大多數是私人所有,而且很多擁有較多住房的人,房屋被「經租」了。不僅如此,1982年一紙法律宣佈城鎮土地為國有,居民永久失去了土地所有權。1982年,全國城鎮建設用地面積為7150.5平方公里,合1072.575萬畝。假設其中20%原來為私人土地,按2017年全國建設用地出讓平均價格每畝147.59萬元計算,現在的價值為3萬億元。考慮不同歷史時期的地價差異,這部分的貢獻至少1萬億元。
(4)低價征地的貢獻。正是由於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的土地制度安排,城鎮土地國有、農民的土地為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需要用地的,就征地,補償的標準雖然有較大提升,仍屬於低價征地,每畝地不過是區區3萬元左右,但轉化為建設用地,則價值幾十萬、幾百萬元以上。截至2016年末,全國建設用地3909.51萬公頃(合58642.65萬畝),相比1982年增加了57570.075萬畝,現價849.677萬億元(當然,不同時期的土地價不同,各期加總沒這麼多,但至少在300萬億元以上)。
可見,第二階段的「奇跡」中,依然是「拆補模式」,只是「拆」法不同,沒有將私營企業收歸國有,相反大力允許私營企業的發展。當然那,第二階段的所「拆」的額度更為驚人,從絕對數值上看,差不多300-400萬億元。相對應的,1979年-2017年,全國GDP總量為755.72萬億元。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