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林克穎引渡回台是獄政改革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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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引渡回台是獄政改革契機

 2016-02-12 08:04

正當全國在1月16日選出新總統後,輿論被內閣是否應由多數黨組成或只能由總統全權統整、總統應否兼任政黨主席、立院龍頭與總統間的憲政分際及政權如何能平順無縫地輪替轉移等種種嚴肅複雜且重大崇高的憲政議題占滿版面之時,當舉國菁英俱為高度敏感的憲政體制設計及運作絞盡腦汁之際,此時,關於一個兩年前因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在潛逃英國後如何引渡回台行刑的小小新聞,一般情況下恐怕很難引起國人的關注;但因為台灣媒體擅於灑狗血誇張渲染地報導,此事還是在社會引起一些爭議。

然而,古諺有云:治大國如烹小鮮。治理一個國家除了憲政高度的議題必須解決之外,對於民生切關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因此對於此一事件所暴露的台灣獄政沉疴如何改革的問題,進行深入一些的探究,似乎也不算有「違和感」。

如上所述,英商林克穎潛逃回英國後,被關了快兩年。期間法務部對於將其引渡回台服完剩餘刑期的努力並未鬆懈,其捍衛台灣司法主權的用心值得國人肯定。但林一直以台灣監牢「不人道」為由拒絕引渡回台,對於人權保障相對進步的英國政府而言,從人權的普世價值性衡量,確有值得重視與斟酌之必要。

因此,台英雙方在引渡談判中達成協議,台灣法務部將會準備符合歐洲人權規範的囚房,收容地點在台北監獄,探視規定放寬,牢房加大為13.76平方公尺(約4.1坪),一個外國受刑人同住;房內包含桌椅、四格櫃,還有雙層床、及桶、洗手台與淋浴間等符合基本人性尊嚴的衛浴設備,並採取先進國家為配合受刑人宗教和飲食習慣,提供他類飲食。相對的,英國已認真考慮將林克穎引渡給台灣。但台灣媒體竟然將此一單純符合對受刑人人權保障的牢房設備,形容為賦予特權、提供豪華牢房甚至豪華監獄云云,只差沒指控法務部此舉是喪權辱國的作為。

在國外,媒體這樣的報導口吻及用詞,通常會引來各界撻伐之音;悲哀的是,台灣人民似乎普遍有此同感。被害者父親甚至老淚縱橫地說:「我去住好了。」這樣的群眾心理,必將受刑人如畜生般加以對待的極端報復心態,與上個月全台灣人都引以自豪的第三次政黨輪替及選出第一位女總統的驕傲相對照,可見台灣的文明程度根本難以企及先進國家;也證明台灣不僅有自我感覺良好的總統,也有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民,只是前者被拉下台了,後者何時才能真正自省覺悟?

先從數據說起:日本人口是台灣的5倍,長期以來該國的刑事拘禁人口大體上都維持在8萬人次以下。相對地,台灣依最新的法務統計資料,2015年12月底全國矯正機關收容人共6萬2,899人,24個監獄中,有21 個機關超額收容,平均超收比率25%;12個看守所都超額收容,平均超收比率27%。再以獄政人員比例而言,澳洲各省的收容人與管理人員比約 2.5:1,英國 3:1,美國 3.3:1,鄰國日本 4:1,我國為 9:1;若區分精算戒護、教化人員比,台灣的比例分別為 20:1 與 352:1。

再就生活條件論,受刑人通訊權利(書信、面會與外部訊息的接收)被極度限縮、日常娛樂或圖書資訊等的格式化、給養與衛生環境的惡化(包含舍房、衛生設備等的劣化或集體入浴等)、機械或電子監視的全面化等,還有一個收容人每個月平均僅能獲得新台幣500元左右、比奴工更不如的作業薪資等等不人道待遇,台灣監獄政策對被收容人的對待方式,被國內權威獄政學者李茂生描述為:「政府將不合時宜的人視為殘渣,並將其排除於預定的勞動市場之外。更可議的是……設計了比自由社會或福利社會中的低層更為低階層的收容設施,利用高牆阻卻了社會的凝視眼光,將這些無勞動力而且是人渣中的人渣,推擠進暗無天日的晦暗中。」

這種令所有具備人權觀念者感到羞恥與慚愧的台灣獄政現狀,如果能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所說:「並不是為林克穎本身量身訂做,(英方)對我們環境有所質疑,就監獄的設施不會有不人道的待遇。」也就是以後所有受刑人都能享有符合最低人性尊嚴的處遇,正是改正國人對受刑人根本不配有人權的野蠻思維的良好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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