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前瞻三讀/時代力量提案「政務人員」究責、退場機制均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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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三讀/時代力量提案「政務人員」究責、退場機制均遭否決

 2017-07-05 19:30
立院今(5)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明時力黨團修正動議,強調究責與監督的必要性。圖/唐詩
立院今(5)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明時力黨團修正動議,強調究責與監督的必要性。圖/唐詩

立法院臨時會今(5)日持續針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進行逐條討論審查,有關前瞻基礎建設的「監督咎責機制」,未來若發現公務人員違法失職導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將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不過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正動議,包括納入政務人員為究責對象和進度延宕的退場機制,表決均未通過。

前瞻條例草案增訂的「究責條款」三讀通過,明訂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依本條例辦理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如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時代力量認為這樣的結果仍不夠完善。立委徐永明表示,大型公共工程發生問題時政務人員應該也要負起應負的責任,一般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服務法》法律監督,但政務人員卻沒有,徐永明也說,台灣從過去到現在已經製造出這麼多浪費納稅錢的蚊子館,卻沒聽過任何政務官因此受懲處,應該要將政務人員也納入究責機制。

立委黃國昌也說,他可以理解立委們都希望幫自己的選區多爭取建設,但立法院作為一個整體,最重要的責任就是要求行政部門不要亂花錢,像前瞻建設這類公共工程在公民社會向來屢遭質疑第一大的問題就是預算會不斷追加,在決策失當時,導致浪費納稅錢,但該負責的政務人員都沒有究責機制,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除了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人員應予以追究懲處外,在興建初做出不當決策的政務人員、政務官等更須被調查和檢討。

時代力量也提出「退場機制」的修正動議,因為公務人員發生重大違失,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也已經清楚知道繼續蓋下去未來會成為蚊子館,可能無法發揮當初預期的效益,就應該啟動退場機制,而不是硬著頭皮做完,最後成為無用的浪費工程,因此時代力量也提出當工程預算執行連續延宕進度超過百分之五十時應退場,不過最後表決時,時代力量的提案都未獲得多數支持而未能順利通過。

時代力量也在會議結束後發聲明表示,針對這次前瞻特別條例審議過程中,時代力量黨團所強調的幾個重點,包括為了避免債留下一代而堅持的財政紀律原則,所提出的「追加預算限制」條文,最後未能通過,感到遺憾,此外,針對政務人員決策失當的究責、以及希望加入更嚴謹的公民及利害相關人參與規劃過程的聽證條款,最後均沒有通過,時代力量黨團也表示十分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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