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審慎因應蝦類新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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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審慎因應蝦類新病毒

 2020-06-24 13:45
在水產養殖過程中,由於疏於預防造成的疾病,給養殖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因此,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原則,避免災情。圖/擷自屏東縣九如鄉後庄國民小學網站
在水產養殖過程中,由於疏於預防造成的疾病,給養殖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因此,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原則,避免災情。圖/擷自屏東縣九如鄉後庄國民小學網站

蝦類養殖是台灣重要的經濟產業,每年產量近15000公噸產值約36.5億元台幣以白蝦、淡水長臂大蝦及日本對蝦為主。根據報導台灣養殖蝦已經出現感染「十足目虹彩病毒Decapod iridescent virus 1(DIV1)」的案例,淡水與海水養殖蝦種對DIV1皆具感受性,混養風險也高。雖然目前驗出感染的案例尚屬少數(共驗出16場),卻是一大警訊,養殖戶必須在供應鏈上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相關單位也應盡速擴大檢測數量,避免誤判。由於該病毒傳染性力強,死亡率高,目前並沒有可治療的疫苗藥物,一旦感染處理起來將相當棘手,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投餵優質飼料暨餌料、選購健康無病原的種蝦跟蝦苗、底土及水源應徹底消毒、適量投餌、水質全天候監控、加強疫病監測、增強苗種免疫力及避免養殖池工具交叉使用等,來減少感染的機率。

相關單位除了緊急採取限制移動隔離、全面消毒甚至銷毀等應變措施外,應該逐一檢視蝦類生產供應鏈的每個環節(別輕易推給候鳥、走私、餌料生物等),儘速查明感染來源,從根本防杜並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措施,以免重蹈過去台灣養殖草蝦發生大量死亡,迄今30多年仍無法復甦的覆轍。目前該病毒並非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2020表列(Article 1.3.3.)之甲殼類疾病(現有九種),且「非人畜共通」傳染病,也沒有會「傳染給人」的證據,目前國際間尚未有足夠之科學證據顯示DIV1具有快速的突變能力,有關該病毒的出現原因、傳播途徑、傳播方式及離開蝦體後可存活天數均未知。該病毒2014年首發於中國大陸南方螯蝦養殖場,感染率從2018年的10%提高到2020年的17%,發病後死亡相當快速,死亡率高達8成以上,越南養殖場曾發現從中國大陸進口的種蝦,餌料紅蟲(blood worm)有DIV1。臺灣因地緣關係,稍有不慎很可能引入病原須小心防範可以理解,但還是應該讓證據說話,不必急於政治操作造成民眾不必要恐慌。

對蝦屬全球最主要的貿易水產品之一,占全球漁產貿易額約18%(約280億美元),成為許多國家重要的外匯來源(如越南、印度、泰國、厄瓜多等),不過養蝦利潤雖然豐厚但風險相對也高,尤其蝦病防範仍然是確保蝦類養殖成功的重要關鍵。

防範蝦病才能確保養殖成功

東南亞為全球重要的養蝦地區,但這些年養殖蝦類產業面臨肝胰腺微孢子蟲症(EHP)、早期死亡綜合症(EMS)、白點病毒(WSSV)、急性肝胰腺壞死病(AHPND)、蝦血細胞虹彩病毒(SHIV)等感染損失慘重,給養蝦產業和養殖環境造成嚴重衝擊。為此東南亞地區已有許多養蝦場實施生物安全協議包括;採用沒有染病的蝦苗,循環水系統,生態養殖,智慧養殖及無使用抗生素的養蝦方式,已逐漸成為未來蝦類養殖的主流模式。

目前國內養蝦多數仍採取傳統的集約養殖模式,養殖蝦受到天候、疾病、汙染等,導致養殖蝦大量死亡的案例仍時有所聞。隨著氣候變遷及新養蝦模式建立,未來國內養蝦應該朝向生態養殖或採取高端智慧養殖模式。另,目前國內發現遭「十足目虹彩病毒 」感染的蝦類除了白蝦、草蝦外,還包括了澳洲螯蝦養殖場,而澳洲螯蝦養殖所需蝦苗多從國外進口帶入病原的風險高(澳洲養蝦場也有感染DIV1的報導),也有破壞現有生態環境之慮,再度引發澳洲螯蝦養殖在台灣是否適宜的爭論,對此政府相關單位,也應給出明確說明讓外界釋疑。在水產養殖過程中,由於疏於預防造成的疾病,經常會給養殖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的原則,為避免災情擴大,政府應嚴格規範所有進口種蝦、蝦苗、生餌等都應該附上健康證明並進行監控。從這些年全球爆發的養殖及人類疾病(現存人類感染疾病60%屬人畜共通,至少75%人類新疾病感染源始於動物)也再度驗證了落實One Health(強調動物、人類與環境三者之間互相依存)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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