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救援大隊:李明哲案可能本週宣判 至少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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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大隊:李明哲案可能本週宣判 至少10年徒刑

 2017-11-01 19:40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11日開庭審理李明哲案,李明哲當庭「被認罪」,判決結果可能將會在本週出爐。圖/擷取自微博影片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11日開庭審理李明哲案,李明哲當庭「被認罪」,判決結果可能將會在本週出爐。圖/擷取自微博影片

李明哲救援小組成員之一的蕭逸民今(1)日表示,按中國法律程序,最遲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因此李明哲案應該在本周內會有結果,而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因此李明哲極可能面對10年以上的重刑。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於今年3月19日遭中國政府逮捕後行蹤不明,在台灣的民間團體和妻子李淨瑜到處奔走下,直到8月4日才知道李明哲遭到中國政府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於9月11日在湖南岳陽法院審理,李明哲與共同被告彭宇華出庭並且在庭上「被認罪」,成為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的第一名台灣人。

李明哲救援小組成員之一的蕭逸民今天出席「不忘709,聲援謝燕益、王全璋」記者會,他表示中國法律訴訟規定,一審判決後2個月內要審結,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因此從8月4日李遭起訴算起,應會在11月4日前宣判,但一直到現在家屬都還沒收到任何相關通知,他呼籲中國要遵照自己的法制外,各界也應該留意李明哲的上訴權利是否獲得確保。

蕭逸民也表示,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故極可能面對10年以上重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中國管轄權爭議、認罪是否出於自由意志或是被迫等這些都還有爭議,也是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部分。

日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曾向聯合國的人權理事會提案,盼能取得國際聲援和協助,蕭逸民表示,國際聲援速度較緩,目前尚在調查階段,他認為2018年中國向聯合國報告人權狀況時,聯合國應會有進一步的關注,將是下一個進展的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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