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警、消等行業因深處高風險環境,不時有因公殉職或死亡的事情發生,後續依相關辦法給予撫卹金與加給,但「因公殉職」的標準不明確,造成基層士氣低迷或引發民怨。對此,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22)日召開記者會,他表示,以往公家機關與家屬對於「因公殉職」的認定時常有落差,他認為應該要把認定放寬、標準明確化,給予第一線人員鼓勵、家屬撫慰。
依《公務人員撫卹辦法》規定,公務人員因公死亡後,可按職級、年資領取撫卹金,若被認定為因公「殉職」,將視「冒險犯難」程度,額外加給最高50%的撫卹金。但警、消、海巡等高風險職業常常因為標準不明確,而爭取不到加給撫卹金,甚至不被認定為「殉職」,導致公務單位與家屬起爭議,打擊基層士氣。
林為洲表示,過去找了銓敘部、內政部和警政署等相關單位一同研討,決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調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將現行條文「遭遇為難事故,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改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期盼未來發生因犧牲生命完成任務的警消人員,除了能拿到一般撫卹金外,可以再申請最高50%的追加撫卹。
另外,會有人質疑放寬撫卹認定標準會造成政府財政負擔,林為洲強調,警消人原因公死亡人數並不多,也不一定每一位死亡的警消都被認定可以拿到50%追加撫卹金,也有25%、10%等其他認定標準,不至於對財物有重大影響,但是對於第一線出勤危險任務的警消人員有鼓勵作用。
林為洲說,希望未來相關單位可以針對這方向修法,給警消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內政部人事處處長甘雯表示,以後從事危險工作的警察人員,對不幸死亡或因公殉職將有更明確界定,消防、海巡也會一併適用,朝這方向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