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曹興誠:中國應提統一條件 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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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中國應提統一條件 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

 2018-05-10 12:47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今天(10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中國應提出統一條件,由台灣人透過公投方式,決定是否跟中國統一。圖/ POP Radio 官方頻道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今天(10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中國應提出統一條件,由台灣人透過公投方式,決定是否跟中國統一。圖/ POP Radio 官方頻道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今天(10日)對於兩岸問題如何解決提出他的看法,他認為,中國應提出統一條件,由台灣人民透過公投方式,決定是否跟中國統一,以台灣人民公投決定的方式,符合中國「和平統一」的和平方式,也不違反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精神。

曹興誠上午接受台北流行廣播電台「POP撞新聞」節目專訪時表示,民主進步黨提出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中,第一條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從決議文來看,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只要在多數老百姓同意下,民進黨也可以接受改變獨立現狀,接受統一。

曹興誠指出,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寫明要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至於什麼是和平方式,並沒有明講,現在的和平方式就是透過公投決定,而且在美國共和黨、民主黨黨綱也都點明,兩岸關係除了須以和平方式解決台海爭議,且為台灣人民同意的方式,並符台灣人民最大利益,所以台灣人民公投都沒有違背「反分裂法」、「台灣前途決議文」及美國兩黨黨綱的主張。

曹興誠認為,現在搞得很亂,是前總統馬英九的「一中各表」搞壞了,馬英九講「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邏輯上就有問題,如果一中各表,那示兩岸是內戰狀況,既然承認中國只有一個,當然不能容許兩個政府各自表示有合法性,加上雙方解讀都不一樣,要說能達成共識也很奇怪。

曹興誠表示,台灣廢除動員戡亂、建立公民投票制度,已是為和平統一鋪路,中國不應再執著九二共識等名詞,如果透過公民投票,由中國應提出統一條件,由台灣政府舉辦公投徵求老百姓同意。對於公投法對統獨公投的限制,曹興誠認為可以修正公投法。

曹興誠說,政見競爭勝過口水戰、武力威脅,中國要想辦法提出讓台灣人民接受的統一條件,透過公投方式決定,且只能由台灣人投票,不能讓中國民眾一起參與,就算公投沒過也沒關係,下次再提就好,這本來就沒有次數限制。

主持人黃清龍提到,中國認為公民投票要13億中國人民一起投,曹興誠則認為,既然是統一公投,由中國提出來,當然是問台灣人民同不同意,而不是提出統一條件的中國來投票。他說,如果是獨立公投,可能問一下中國同不同意,還比較合理。

曹興誠曾任聯華電子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現為聯華電子榮譽董事長, 2011年在新加坡政府邀請下,入籍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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