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院拍板 勞退新制退休金年資滿15年可一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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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勞退新制退休金年資滿15年可一次領

未替勞工提撥6%勞退金雇主 未來將對外公布

 2015-10-29 13:27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未來採勞退新制勞工在請領退休金上,也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月領,增加選擇性。(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未來採勞退新制勞工在請領退休金上,也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月領,增加選擇性。(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會29日拍板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次長陳益民指出,為了擴大勞工退休金彈性運用空間,未來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的勞工請領退休金時,可以自己選擇月退或是一次請領;同時如果雇主未提撥6%勞退金至勞工專戶,未來也會被公布企業名稱

由於現行勞退新制規定,勞工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以上,「得」請領月退金,年資未滿15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但勞退新制實施以來,常有各界建議,因每個人生涯規劃不一樣,加上勞保已有年金,且部分勞工未自提6%退休金,以致月退休太少,希望能開放自由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勞退新制年資滿15年勞工,可以從領月退休金或領一次退休金二擇一,方法更彈性。

勞動部次長陳益民在參加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時表示,根據這項新修正條文草案規定,未來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1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1次退休金。但一旦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便不得變更。

此外,這次修法也將規定,未來若雇主未提撥6%勞退金到員工專戶,將被公布姓名,加強保障勞工權益;草案也增訂雇主申請公司重整、破產及債務清理時,債務免責範圍不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退休金,以免損害勞工退休權益。

而原本規劃退休勞工需投「延壽年金」,供超過平均餘命後領取。但陳益民表示,由於這是高壽年金,參與人數少,實務上開辦不易,且勞保年金已有多重保障,因此刪除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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