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立委初審通過中國學生納健保 附帶決議全額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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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初審通過中國學生納健保 附帶決議全額自付

 2014-09-24 16:4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24日在立法院說,中國學生納入健保不牽涉政治,也不會拖垮健保,從公平及人道角度應該讓中生納保。(中央社)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24日在立法院說,中國學生納入健保不牽涉政治,也不會拖垮健保,從公平及人道角度應該讓中生納保。(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教育及 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中國學生來台就學可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不過必須等到配套修法後才能施行,民進黨立委主張的附帶決議,則要求中生納保應全額自付。

由民進黨立委提出的3項附帶決議,主張中國學生比照其他外國學生納入健保體系,應考量社會保險的公平、合理性及政府財務負擔,保費應本於相同原則全額自付,並通盤檢討現行補貼措施,若有延攬外籍優秀學生等特殊政策考量,應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附帶決議還包括,修正條文應在全民健康保險法配套修正,並通盤檢討現行各項補助後始得施行。這項中生納入健保的法源依據,送立法院院會處理前須經朝野協商。

據行政院版修法說明,外籍生與僑生都在全民健康保險納保範圍,在台就學的中生卻未納入,「恐有失公平」,擬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條 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得來台就學,其適用對象、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居留期間、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由教育部會同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為了使來台就學的中國學生可以比照在台居留的外籍生及僑生加入健保,將「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另外,考量撤銷及廢止中國地區人民來台就學許可對當事人權益影響較大,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在授權辦法中訂定。陸委會表示,未來草案通過後,中生可依法加入健保,畢業後即應依規定離台並退保。另外,教育部也將會商內政部修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相關規定。

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中生納健保是「早就應該要做的事」,中生來台求學,就應該受到學生身分應有的對待。對於民進黨要求中生保費全額自付,吳思華認為公平對待是最好的方式,保費應比照外籍生,「如果有不同待遇,會有一國多制的問題,影響校園和諧。」

立法院初審通過納健保的只有學位生,不包含短期交換生。吳思華表示尊重衛生福利部的專業意見,短期交換生可透過商業保險補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長楊敏玲表示,目前在台攻讀學位的中生有3701位,今年錄取有2734位,但實際報到人數還沒完成統計。「寬估」今年報到後,會有約5700位中生在台灣,以政府負擔4成保費計算,每年預算約需新台幣3400萬元。對於民進黨主張中生、外籍生都該全額負擔保費,楊敏玲表示,東亞各國都競相招收國際學生,如果此時刪減權益,恐怕會給人不好的印象,不利台灣招收優秀國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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