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林輝煌不適任大法官,難道就勝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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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輝煌不適任大法官,難道就勝任現職?

 2015-03-18 06:00

司法院現任15位大法官,由於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等4位大法官將於今年9月30日任期屆滿,總統府再度啟動大法官提名審薦機制,至本月13日止接受各界推薦人選。法務部此次擬推舉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由於其曾於美麗島大審擔任軍事檢察官,此舉不僅招致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澄社等諸多民間團體連署公開反對,若干民進黨執政時期的政治頭人亦隨之發表高見,譴責其不足以擔當「憲法守護者」重任。這點頗耐人尋味。

姑且撇開美麗島大審當時那位蒞庭論告,還被媒體稱許為「穩健敏銳」、「引經據典」、「條理分明」、「表現出色」的軍法官林輝煌少尉那段歷史不談(聯合報/1980.3.27/5版),林輝煌學歷完整(國立大學法學士、碩士、美國名校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歷練豐富(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第15期結業、地檢署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檢察長、保護司長、國立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等),甚至還有多篇學術研究論文產出,在檢察體系堪稱亮眼。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女士肯定其是符合推薦資格中最優秀者,不無幾分道理。但倘若真要把黨國威權時期配合政權將民主運動打壓為「叛亂」的舊帳算入,林輝煌的確不具擔任大法官資格。但值得一併追問的是:「若不適任大法官,難道就適任現職?」

如所周知,大法官採合議制,案件不告不理,即便偶有竊位苟祿之人混跡其中,尚不至引起國家過大災禍。但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肩負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培訓業務之重要任務,若院長由不適格之人擔任,危害國家人民甚鉅。兩者間孰輕孰重,一望即知。林輝煌先生從1999年2月起即擔任該職位迄今。即便在民進黨執政期間,亦深受器重信賴。2003年5月於法務部長陳定南任內曾受法務部推薦擔任大法官,2004年10月間於真調會條例釋憲的法律戰役裡,亦以司法官訓練所所長身份抨擊當年國親兩黨一手主導的真調會條例「沒有合憲解釋空間」,積極捍衛行政權不受國會的違憲立法干預。總結來說,民進黨長達執政8年期間,許多重要政府職位由美麗島大審的被告乃至辯護律師擔任,明知林輝煌為美麗島大審起訴軍法官身份背景,卻又將這個比大法官還重要千百倍的重要職位安心長期託付此人,當時用人哲學為何?莫非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作祟?諸多疑問令人百思莫解。民進黨政治頭人們在跟風批評之餘,是否欠社會一個說法?又倘若明年有重新執政機會,我們會有一個更符合公眾期待、深諳轉型正義真義的司法官學院院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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