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自從來了一位新局長後,帶進了許多新作風,為保守的彰化文化界掀起一波不小的波瀾。
尤其是在古建築的保存方面,和地方人士的期待有一大段落差,更令人詫異的是,好像整個文化局的文官體系都不見了,只剩下局長和他帶去的幾位機要人員四處呼風喚雨,只要和他意見相左的,就被打成「敵方」,不斷予以醜化抹黑,製造地方人士之間不必要的紛爭與矛盾。許多作風和民進黨某派系似乎一脈相承。
如果說,在古蹟保存方面,能够跳脫以往舊官僚的保守與怠惰,也算是好事一樁。可惜我們只看到民間人士不斷大聲疾呼,縣府的拆除老屋動作卻越來越快,特別是對於幾件民間認為具保存價值的私人建築,文化局不但態度冷淡,有時派去和業主溝通的人士,不是詳細說明文資保存法的相關內容,而是不斷恐嚇業主,例如說你們如果要保存可以,但文化局沒有經費,你們要自己想辦法,或是要等很長很長一段時間,甚至也可能無法處理...,造成建物所有權人嚴重的心理負擔,以及和民間文史工作者之間不必要的誤會與紛擾。
其中最活躍的,是一位姚姓專員,自從10月11日正式走馬上任以來,儼然是局長對外的代表或化身,本來新局長對業務的熟悉度還需要一段時間的謀合,是很正常的事,外界不會因而怪罪於他,但這位局長卻聽不進任何對文化局善意的建言,動不動就上臉書和批評文化局的媒體人士吵架。
尤有甚者,局長接著即不再親自出馬,但派出一位十項全能的專員,作風和局長相去不遠。這位身兼台北畜產公司官股代表常務董事的姚專員,一下代表養雞農、一下代表喚醒彰化青年聯盟成員、一下又是台北市畜產公司常務董事、一下變成彰化縣文化局專員,真是天縱英明,百變姚專員。
日治時期彰化郡守宿舍的「南郭宿舍群」。圖/陳婉真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明文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詢問人事單位,得到的答覆是說,每一位政務官或機要人員就任,人事單位都會告知,若有兼任職務的,應在一個月內辭去該職務,該局長原本在某大學兼課的部分已經辭去,但人事單位並沒有這位姚專員兼任台北畜產公司常務董事的資料。只能看他自己是否願意據實填報並辭去職務。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什麼罰責?人事單位也說不上來,大概只能提考紀會處理,審計部彰化縣審計室也會追查,加上最近縣議會大會期間,或許也會成為議員質詢的問題之一。
無論如何,這麼一來,不管是對於聘用局長的縣長魏明谷,或是文化局長本人而言,又增添了一項負面的形象。尤其是前任被罵得體無完膚的文化局長,至少還不敢做出違反法規的事。新局長一上台,連多年前文化局早已委託專業人士作過調查的牛埔遺址,在文資審查時也未過關;他上台後兩次文資審議委員會,竟然所有提報文資案件全告摃龜。這位姚專員在有人發現疑似北門城牆遺構幾天後,立刻斬釘截鐵的說,那堵牆不是城牆,百變姚專員又成為文資專家了。
民進黨成立30年來,早年為了爭取很多公眾利益不惜衝撞體制的那批人,早已一個不留,現在的執政團隊中,特別是靠選舉起家的,突然進入到公務體系,如果不能稍稍謙虛一點,學習公務員一些基本法規與倫理,以及如何依法行政,而繼續沿用選舉時那一套抹黑或是「喬事」的方式,不僅最起碼的「依法行政」防線不保,也很快會被「看破手腳」,諸位賢能官員能不慎乎?
奠安宮祖廟成為拍戲背景。圖/陳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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