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結果於今(24)日下午公布,大法官會議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現行民法婚姻篇違憲,應在2年內修法,支持婚姻平權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和民進黨的段宜康都表示,大法官訂出2年的期限,接下來就是立法院的責任,應該在最短時間完成立法工作,雖然立法院這個會期即將在五月底結束,但接下來還有臨時會,要全力推動完成任務。
許毓仁表示,身為監督者的立委應帶頭作為,《民法》修正案已經出委員會,在等待二三讀,但社會最大公約數來看,可能會有立委或法務部推專法,不過無論如何,他還是希望能越快處理越好,如果可以,希望能趁臨時會處理,如果無法,也希望執政黨與立法院能有時間表。
段宜康則表示,周五是最後一次立法院院會,若無法完成三讀通過,也會要求臨時會要完成這個「歷史正確的工作」,將全力推動《民法》修正案,他也要呼籲,所有掌握權力的人,包括立院政黨和委員,要勇敢面對自己要擔負的責任,才能完成歷史的任務,也呼籲其他立委勇敢擔負責任。
雖然反對方經常以「社會還未有共識需要時間」,不過事實上,婚姻平權的議題在立院已擱置11年,
2006年由蕭美琴就已經提出《同性婚姻法》但受杯葛,2013年由前立委鄭麗君提出的婚姻平權草案,也未進入逐條討論;2016年尤美女、蔡易餘、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都提出婚姻平權法案草案,並在委員會初審通過,但交付朝野協商後目前尚未進入討論。
大法官的解釋文中指出,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