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下週一(10日)將召開臨時院會,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盡速送立法院審議。至於民間團體質疑前瞻條例無「落日條款」,徐國勇說,法條從嚴解釋「就是八年」。
根據立院三讀條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括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等。前瞻特別預算以4年為期程,上限新台幣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行政院長林全今(6)日在行政院會也再次向立法院長蘇嘉全、副院長蔡其昌及所有委員在這段時間透過協商達成共識,經過表決得到合理的程序正義並讓法案通過,表達最深的感謝。
林全表示,針對立法院審議期間所有委員提出的建議與指教,行政院都虛心接納與研究,也請各相關機關列為未來推動時的重要參考。
林全指出,面對全球化激烈競爭、氣候變遷等,此次特別預算是希望面對這些挑戰加以克服,同時希望台灣經濟藉此轉型升級,因此規劃「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計畫內容包含: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另外協商過程中也增加育兒空間、食品安全、人才培育等攸關人民福祉的建設,希望透過預算編列使下一代都能享受綠能、科技、高品質及高抗災的優質生活。
林全表示,為使各項建設儘速展開,行政院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請相關部會首長及同仁做好編列預算的工作,檢送詳實計畫並向立法院報告,爭取充分支持,讓議案順利通過。針對下周提出的預算案,請部會首長就主管業務在第一時間說明清楚,預算必須寧缺勿濫且確實,讓社會大眾有信心。
徐國勇上午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院長林全在院會中裁示,為使各項建設盡速展開,行政院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說,行政院將在10日召開臨時院會,通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底的第1期特別預算,約1000多億元,食安、少子化跟人才培育等新增3項建設都會納入,並通過後盡速送立法院審議。
媒體詢問,前瞻建設預算無「落日條款」?對此徐國勇表示,特別條例第七條是規定可以「一次」,不會說「一次以後再來一次,又來一次,沒完沒了。不會說這樣子」,是為了要延續前一個期程,也就是四年四千二百億,不能超過。
徐國勇補充,因為前瞻是「特別法」,有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概念,「解釋上法理上都必須從嚴,所以不會有第三、第四次,所以前瞻建設就是四年再加上四年」,四千二百億加上不超過四千二百億,等於不超過八千四百億。
至於預算來源被質疑排除公債法限制,徐國勇說,特別預算仍然必須要遵守公共債務法的規定,也就是平均每年舉債規模不能超過歲出15%的流量,也不得超過前三年GDP平均40.6%的存量,「也許大家看到條文不受預算法、公債法規定,大家有所誤會」。
徐國勇接著表示,一個月前前瞻推出時,林全在記者會中就有說明,軌道建設從可行性評估、環評規畫到工程招標進行,使用的錢「會有低峰期跟高峰期」,「譬如一個建設一百億,第一年可能只用一億,第二年只用五億,可是第三年可能就用八十億,所以會有高峰期」。
「因此在整體八年一定會依照預算法規定的流量,但希望若在這期間內,若有一年超過15%,那次年就不能超過14%,加起來不超過30%,是這個概念」,徐國勇說,政院很負責向全國人民報告,「沒有排除公債法、預算法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