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今(1)日表示,台北市警方對去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民眾及團體執行勤務時,未說明法律依據,逕行抓捕協助民眾的3位律師,將調查警方執勤有無違失。 去年12月23日,為了反對修改《勞動基準法》,勞團舉辦「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抗議民眾晚間一度在博愛特區、西門町一帶遊行,晚間11點左右遭警方包圍在台北車站東三門處,並強制將在場民眾及律師帶離現場,包括上束帶、押上警備車載到遠處丟包。
王美玉、高涌誠今日透過新聞稿指出,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在修法過程中引發諸多爭議,反對修法的民眾及民間團體於去年12月23日走上街頭遊行抗議,晚間約有50名民眾及律師在台北車站遭台北市政府轄屬警察包圍、阻擋,最後遭帶離現場「丟包」,引發各界質疑警方濫權執法,因此申請自動調查,瞭解警方執行勤務過程有無違失。
監委表示,警方在執行當日「反對勞基法惡法修法、保障勞工權益」的集會遊行維持秩序事件時,在未說明法律依據的情形下,逕行抓捕現場已表明身分協助民眾的3位律師,並載至內湖、南港等地「丟包」,請他們自行返家,執行勤務的過程有無違失?
監委進一步指出,近期警方處理民眾的陳情抗議活動時,動輒調度大批警力、廣設拒馬與蛇籠,其執法是否有違比例原則?相關問題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