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勞基法修正 商總: 雖不滿意,還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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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 商總: 雖不滿意,還可接受

 2018-01-10 13:06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對於政府與立院魄力給予肯定,終於在農曆年前結束一年多紛擾,對修法結果「雖不滿意,還可接受」,因為「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至少在休假排班部分,給了勞資雙方多一點彈性與需求,讓想加班的勞工有班可加,希望趕快拚經濟才是正路。圖為時任行政院長林全與全國商總舉辦座談會,右為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圖/資料照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對於政府與立院魄力給予肯定,終於在農曆年前結束一年多紛擾,對修法結果「雖不滿意,還可接受」,因為「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至少在休假排班部分,給了勞資雙方多一點彈性與需求,讓想加班的勞工有班可加,希望趕快拚經濟才是正路。圖為時任行政院長林全與全國商總舉辦座談會,右為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圖/資料照

立法院院會今(10)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包括鬆綁7休1、每月加班時數得延長到54小時等內容。針對此次《勞基法》修正案,全國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加班彈性增加,對企業、勞工來說都是雙贏。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對於政府與立院魄力給予肯定,終於在農曆年前結束一年多紛擾,對修法結果「雖不滿意,還可接受」,因為「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

立法院經18小時不斷電徹夜表決,今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除勞工團體批評勞基法修惡,工商團體對最後版本也有抱怨,批評加班時數上限未全面鬆綁至每月 54 小時,加班費計算高於2倍,均與工商團體主張不同。

據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接受訪問時說,過去勞基法彈性不足,造成企業很大困擾,尤其是7休1部分,如果需出差到美加、歐洲,不可能7天就回來,得以讓勞工休假,法律規範明顯跟現實脫節。

蔡練生指出,「沒有雇主喜歡讓勞工加班!」當雇主遇到生產旺季時,必須短期間內增加產能,跟時間賽跑,在不得已情況下才需勞工加班因應,但過往勞基法對加班、休假規定彈性低,因此,雇主只好另聘人手因應,使得企業成本增加,勞工也無法靠加班增加收入,對整體衝擊大,很多中小企業甚至因此關門大吉。

蔡練生表示,勞基法相關規定雖然放寬,可延長工時每個月最高54小時,跟之前相比好很多,54小時也不會造成過勞;其實對企業來說,「加班才是壓榨雇主!」雇主都是不得已才為之,勞工反而有更多加班機會,提高所得。不過,修法後,仍有每3個月138小時上限,總時數沒有增加,彈性還是不夠寬。而7休1同樣是經勞動部指定行業才能鬆綁,僅有限度放寬。

有關輪班間隔時間部分,更換班次從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有條件放寬為8小時,蔡練生說,這並非常態使用,會用到8小時多是例外,對護理等特殊產業來說,能有更多彈性面對緊急狀況。

另外,勞工的特休假,在年度終結未休的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可遞延到次年度;蔡練生表示,勞工可以積假出國遊玩,或是進修就學,企業遇到特定較忙碌年度時,也能彈性讓勞工多多幫忙,對企業、勞工來說都是雙贏。

蔡練生指出,總結這次修法,希望加班總時數提高到半年300小時,1個月不超過54小時目標,沒有達到,雖然不盡如人意,但比起過去法規仍然進步很多。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對於政府與立院魄力給予肯定,終於在農曆年前結束一年多紛擾,對修法結果「雖不滿意,還可接受」,因為「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至少在休假排班部分,給了勞資雙方多一點彈性與需求,讓想加班的勞工有班可加,希望趕快拚經濟才是正路。

賴正鎰說,立法院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最終結果「雖不盡滿意,但還可接受」。尤其是想要「14休2」的特殊行業仍要勞動部審查才能適法,且休假日加班費2.66倍計費仍偏高等兩大部分「還是不大滿意」。

賴正鎰認為,排班休假增加一些彈性,加班費計算方式也回歸核實計算,算是比較合理。另外在新修條文規定,每月46小時的加班工時,可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在每3個月138小時、單月最高54小時內調整。這跟商總提議每月增加到54或60小時,仍有落差。

最後他表示,這次修法讓勞資雙方都各取所需,政府也能減少被勞資抱怨,回歸拚經濟,可算是「少數三贏」。並指出勞基法真的太老舊了,只有部分修改仍無法讓大量的服務業統統適用,用行政命令解釋也緩不濟急。商總會持續跟行政院、勞動部、立法院委員們溝通,希望盡快訂定「服務業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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