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北社等獨派社團,今(9)日舉行記者會,針對228當天獨派學生朝蔣介石棺木潑漆事件,呼籲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國防部或提告的單位,撤回毀損罪等告訴,落實轉型正義。
228當天,自由台灣黨、蠻番島嶼社等獨派青年前往蔣中正棺木潑灑紅漆,事後被警方大動作拘提到案,並以3至5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對此,北社等獨派團體邀請律師何朝棟、文史工作者陳婉真、長老教會牧師鄭國忠、參與潑漆行動的輔大學生會學權部長羅宜、台灣大學學代會前議長王羿方、台大學代會代表林謙、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等人,召開「落實轉型正義、拒絕政治辦案」記者會。
參與潑漆行動的羅宜說,現今不應該還有對權威者的偶像崇拜,但各地仍有許多權威遺址未被清除,民進黨政府有責任盡快落實轉型正義。
律師何朝棟表示,這次案件並非殺人放火,但警方卻以強制力拘提,檢方更以毀損罪、公然侮辱紀念處所罪嫌法辦行動參與者。呼籲行政院長賴清德應要求國防部或其他提告的單位,撤回毀損罪等告訴,落實轉型正義。
陳婉真則指出,美麗島事件時,軍警行動也不過如此,賴清德自稱「台獨實踐者」,竟然說「不認同這種行為」,希望學生一定要追究行政責任。
主辦單位也發布新聞稿表示,警方通知行動參與者的到案日一過,隔天馬上就有刑警前往拘捕,有人機車鑰匙被拔走,有人在上課的途中突然遭圍捕、有人被命令禁止使用手機對外聯繫。解嚴超過30年,竟然又出現過去的偵辦與逮捕手段,甚至有官員要求警方限期破案,令人擔憂威權時代是否再度來臨。
主辦單位指出,在地檢署更有檢察官踰越職權,要求律師只能接受一人委任,無疑是要讓所有被告毫無心理準備且在辯護人不足的情況下接受偵訊,並且在最後裁定了不符比例原則的高額罰金,企圖為難學生與群眾。
除了逮捕與偵訊過程的瑕疵,主辦單位指出,這次偵辦本案的法律竟然是採刑法246條,「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過去未曾有判例,如今絕對是司法的倒退。
主辦單位強調,對於轉型正義,追求真相、清除威權,大家的方向與政府並無二致,但這次分明是政治黑手介入檢調,並且蓄意的刁難與迫害,無疑是在開民主的倒車,更是對於人權的侵害。除了呼籲政府應承認兩蔣陵寢具有威權崇拜的事實,停止繼續以國家資源維護陵寢之外,也希望監察院介入調查本案失職的檢調人員,「落實轉型正義,拒絕政治辦案」,倘若政府若不作為,將會有更多的群眾投入更多且更大型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