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廉委指馬郝BOT案讓市府虧損上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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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委指馬郝BOT案讓市府虧損上千億

 2015-05-11 10:15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批馬郝浪費民脂民膏。(圖:中央社)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批馬郝浪費民脂民膏。(圖:中央社)

根據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的統計資料,馬、郝擔任台北市長十六年內的(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案件,光是其中的五大案土地面積就達十六餘公頃,超過十分之一個信義計畫區,而且大多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由於市府一再讓利,失去BOT的原始目的,若改用設定地上權招標,光是五大案粗估可收到千億元權利金,但馬、郝卻只拿到不到六十億元權利金。

廉政委員統計資料顯示,馬時代簽四個BOT案,包括市政府轉運站案、交九用地(京站)開發案、北投纜車計畫、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案(大巨蛋案);郝龍斌任內有六案簽約,分別為松山菸廠文化園區案、北市中崙市場案、廣慈博愛園區案、江南市場案、台北資訊園區案、經國七海文化園區案。其中大巨蛋、松菸文創、台北資訊園區(三創案),已被柯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鎖定調查。

廉委統計,馬、郝市府十六年來光是市府轉運站、交九、大巨蛋、松菸文創、三創等五大案,BOT的土地面積共約十六.○四公頃,約是三分之二個大安森林公園(廿五.八公頃)或十分之一個信義計畫區(一五三公頃)。

廉政委員楊實秋指出,阿扁市長任內,台北一○一設定地上權案,就拿到二○六.八九億元權利金,馬、郝市府五大BOT案合計權利金僅收取五十三億餘元,不到台北一○一地上權案的三成。

廉政委員馬以功認為,有些案件根本不應該以BOT模式開發,以三創案為例,將精華區的土地採BOT、捨地上權招標,權利金少了兩、三倍,市庫少收二、三十億元,根本是「拿西裝料做內褲」。另名廉政委員徐嶔煌說,馬、郝的BOT玩法差不多,就是先設定高門檻的先期計畫,呈現業者會虧錢的觀點,再灌輸需要補貼廠商的想法,於是市府一再讓利,讓到最後BOT案已失去公共建設的原始目的,還不如用設定地上權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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