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縣市合併升格為單一直轄市之前,南部高高屏三縣市長期都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三方成為區域聯合治理關係的重要行為者,在綠色執政下共同形成一種穩固的地方府際治理關係,在這種網絡治理過程中形成「制度化」治理機制,這個機制主要表現在高高屏地區永續發展委員會,建構成高高屏府際治理關係的主要樣貌。
高高屏地區永續發展委員會是行政學理上網絡治理理論的一種實踐,原則上涵括跨區域縣市的政治合作與行政整合機制。
高雄縣市合併升格前後,尤其合併升格前的一連串政治事件,在政治因素的干擾下,使高高屏地區永續發展委員會無法繼續發揮功能,高高屏縣市間的府際關係實際上成了「去功能化」的區域治理關係,最後高高屏永發會陷入運作困境。
高雄縣市合併升格後,與屏東縣政府在高屏合作治理上日趨停擺,除了政治因素外,其餘原因在於升格後的高雄市政府優先整合自身財政資源,無暇與屏東縣政府討論合作治理。
其次是莫拉克颱風讓屏東受創嚴重,屏東縣政府忙於災區重建無暇與高雄市討論進一步的區域合作,加上國民黨中央的「三大生活圈、七大區域」區域聯合治理目標流於形式,另外像是高雄市近幾年重大公共建設效益也無法外溢到屏東,造成高屏區域間的落差發展。
這個情況下,攸關屏東交通發展的高鐵、高捷延伸屏東計畫在中央、高屏縣市之間因政黨與施政目標不一致以及高屏縣市政府不夠積極合作爭取等而遲遲未有相關政策計畫,今日的高屏聯合治理已沒有任何實質作用。
近期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想全力推動地方區域聯合治理,新任屏東縣長潘孟安日前拜會高雄市長陳菊也提出希望建構高屏縣市之間的協調會報。筆者認為過去的高屏地區永續發展委員這類府際合作應「再制度化」組織建構,在過去舊有的經驗上透過自治辦法等重新定義與規範組織的運作,高屏縣市政府在新型區域聯合治理目標中應該嘗試建立新型態網絡治理機制,例如以均衡城鄉發展、交通整合為高屏協調會報的重點項目或是臺南市加入成立南高屏區域協調會報等,區域聯合治理新模式應朝向地方與地方政府治理的緊鄰區域內各項重要建設合作上有效整合財政資源與建設上能確實推動的制度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