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蕭曉玲案是新政府轉型正義的第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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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曉玲案是新政府轉型正義的第一棒

 桃園市民 2016-09-2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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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於2008年因被校方以「行為不檢」為由違法解聘一案,台北市教育局9月21日宣布,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的函文,且將補發自2008年~2016年的本薪。但因中山國中目前已無音樂教師職缺,將另協調蕭老師復職。

這個判決,不只是一個遲來的正義,還是轉型正義的曙光。此案歷經八年無解的原因,其中就是當時教育局仗著依《行政程序法》第117、128條規定,「違法」處分得由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且認為該案經三審定讞,應非違法處分,不能據此直接撤銷處分;且另經法務部及高等法院判決規定,經法院判決有實質既判力的案件,行政機關亦不得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17、128條逕行撤銷處分。

據媒體爆料,蕭曉玲之所以被非法解雇的原因,是因為狀告郝龍斌一綱一本,且揭發校方統一採購測驗卷,違反教育部及教育局的規定。但是當時的教育局未處理校方違規,反而處理蕭曉玲,是打壓,不合理的解聘;且中山國中於2008年1月23日先解聘蕭曉玲,到3月才提出解聘理由,嚴重違反程序法;另外,校方既然記了蕭曉玲兩支大過,二天後又解僱她,同樣也是違背了「一事不兩罰」的原則。

總之,校方的違規錯誤百出,行政法院走下來,輸的還是蕭曉玲。一直到2016年的今天才等到正義的到來,其中的差別,就是換了市長。

整個案子從2008年到2016年總共八年時間,當時的證據及法律疑點都沒改變,唯一的改變就是換了一個新市長柯文哲。市長換了,結局也不一樣了,就不由得讓人聯想,為何郝龍斌時代做不到呢?因為沒有廉政委員?筆者相信,並非如此,廉政委員固然重要,但市長的支持更加重要。

筆者記得柯文哲市長不止一次的說「政治,就是良心而已」,對於蕭曉玲的案子,他也曾批是國家暴力。雖然當時他被媒體誤解,甚至被苦主蕭曉玲批評他騙選票,但現在他得到了蕭曉玲的肯定,認為他是在承擔前朝的錯誤。

「政治就是良心而已」,筆者認為柯文哲不僅僅是說到「良心」,更是做到「良心為政」。一般人民並不知道,行政法院是民告官的法院,本身又別稱敗訴法院,因為即便是法院判人民贏了,也不會撤銷原處分,只會判個「另做適法處分」。原因就是雖然《行政程序法》第117、128條規定有錯就撤銷原處分,但它從未發揮實質的效用,因此讓民告官變成一種輪迴的痛苦。

而今天蕭曉玲的勝訴,甚至被撤銷原判決,這對行政法院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對新政府口中的「轉型正義」更是踏出了一大步。這代表,千萬個因為原處分無法撤銷的冤案,有機會解除輪迴的痛苦,讓被害者重新享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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