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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中的小國

2017-04-30 21:45
大國未必就是具有實力的強權,小國未必言聽計從;相對地,小國也未必就是手無寸鐵的弱國,沒有必要逆來順受。圖/CC0
大國未必就是具有實力的強權,小國未必言聽計從;相對地,小國也未必就是手無寸鐵的弱國,沒有必要逆來順受。圖/CC0

顧名思義,小國(small state, small power)是指幅員較小、人口較少、或是國力較弱的國家。一般相信,大國(larger state)在國際舞台上比較有地位、講話比較大聲;如果是躋身強權(great power)之列,除了可以參與國際規範的制訂,超強(superpower)甚至還可以呼風喚雨。

國家大小攸關權力強弱

相對之下,小國所關心的是在國際社會上如何生存,特別是如何面對外來的挑戰,面對強權的頤指氣使似乎只能委曲求全。因此,國家大小不只是意味著在國際社會的身分或地位,更是一種權力關係。話又說回來,大國未必就是具有實力的強權(powerful state),小國未必言聽計從;相對地,小國也未必就是手無寸鐵的弱國(weak state),沒有必要逆來順受。

學術界對於小國的興趣,主要是因為戰後西方國家的殖民地紛紛獨立、並且被同意加入聯合國。在1950年代末期,學者開始好奇這些小國的國力以及影響力,特別是「不結盟運動」在1960年代出現後,一些夾在美國與蘇聯之間的小國嘗試著左右逢源。相關研究在1970年代達到高潮;在冷戰結束以後,對於小國的研究方興未艾,尤其是個案研究與經驗的比較,特別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目前,英國倫敦大學設有「小國研究中心」(Centre for Small States),而冰島大學的小國研究中心與政治學系還共同提供有關於「小國研究」的研究所學程,相當務實。

關於小國研究,除了國際法專注於對小國的保障,國際政治學則聚焦在小國的定義、挑戰、外交、角色,甚至於影響力。在比較外交政策理論當中,解釋國家對外行為的因素可以大略分為三種分析層次:宏觀(macro)的國際體系結構、中觀(meso)的國家╱社會特徵、微觀(micro)的決策者特色。有關於中間層級的因素相當多,包含憲政體制(總統制vs.內閣制)、政黨體系(兩黨制vs.多黨制)、民主化的程度(民主vs.威權)、經濟發展階段(未開發、開發中、已開發),以及社會結構分歧(階級、宗教、族群、區域)等等。在這些因素當中,國家大小一直是考察的重點,也就是究竟國家大小會如何左右其外交行為。

台灣既是小國,也是大國

目前,國際關係學大致上有三大途徑:現實主義重視國力(尤其是軍事力量),理想主義盤算國家利益,建構主義則強調國家認同。如果拿來運用到小國研究,現實主義會把焦點放在如何周旋於強權之間,特別是在均勢(balance of power)之下發揮關鍵的力量;理想主義認為小國可以在國際規約、國際組織的保護下生存,特別是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機制;建構主義則認為關鍵在於小國的自我認同,在獨立自主的最高指導原則下,可以有積極的作為,未必只能委曲求全,或自甘人家的馬前卒,譬如定位為緩衝國、甚或和平的締造者。

巴貝多(位於加勒比海)的學者Tom Crowards在2002年運用1999年的資料,將世界上的188個國家分為大國(34國,18.1%)、中型國家(75,39.9%)、及小國(79國,42.0%)等三類,小國的標準是面積小於4萬平方公里,大國的標準是人口大於1200萬、或是國內生產總值(GDP)高於美金190億元。台灣雖然在面積上算是小國,人口和國民所得卻被列為大國,我們沒有必要妄自菲薄;當然,也不需要自我膨脹為虛幻的大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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