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林奕含之死的網路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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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之死的網路公審

2017-06-30 10:00
林奕含之死是一個可深入討論的問題,但我們不宜在她的自殺死亡上做過度的演釋。圖/取自林奕含臉書
林奕含之死是一個可深入討論的問題,但我們不宜在她的自殺死亡上做過度的演釋。圖/取自林奕含臉書

人類的集體行為裡有一種叫做「公審」。如果發生了一件事,它的受害人非常明顯,而且觸及到許多人的禁忌,於是人們自以為是的敵意就告出現。這種自以為是的正義感是一種集體的嗜血症,它所向披靡,不看到血就不會停止。所以對於公害這種行徑,人們必須特別慎重,要格外小心,不要被拖著走。正義感的嗜血症,通常只會造成另一種非正義!「公審」只是造成「清算」。

網路霸凌的時代

而「公害」這種集體行為,隨著「網路」的普及已開始變得更容易。今年二月淫魔程宇設局性侵誘殺陳姓女網模,由於程嫌很會編故事,他的女友梁思惠儼然成了共犯。在該案初期,網民根據媒體的報導,也認為梁女的確是共犯,因而在網上將梁女罵翻。幸而梁女之母力證女兒清白,梁女遂告沒事。當時梁女這邊也放出風聲,將對網上霸凌的網民提告,總共的求償金額可能上億元,才使得媒體及網民知所收斂,並將文章撤下。這顯示在這個網民公害及霸凌泛濫的時代,只有提告求償的手段才可遏制這種歪風。

繼陳姓女模命案後,緊接著又有了女作家林奕含自殺案。林奕含的確有寫作才華;她在中學時掉入師生戀的陷阱,可能身心受創。對於這種身心受害的小女子,她的最好選擇乃是在親人的幫助下改變生活環境,將這壞經驗遺忘,問題是她沒有選擇遺忘,卻選擇了更加記住,這是她把自己的傷口一而再、再而三的繼續撕開,於是她的傷口遂愈撕愈大,最後成了無法負擔之痛。

對於林奕含之死,我曾寫過文章,就表示她的選擇出書乃是最壞的選擇,她和她的家人應當幫她去療癒,當傷口沒有去療癒卻是藉出書愈撕愈大,因此她的家人和出版社也要負起一定的道義責任。

但是,林奕含畢竟是死了,她的自殺身亡,使人同情,她的死亡就構成了許多人以自鳴正義為基礎的「公審」情境。她的父親因為愛女之死,當然會為亡女喊冤,要求法律究責,社會上當然有許多人要高揭正義的旗幟,對補教的那個老師陳星進行圍剿。不論陳星如何表示,他已形同處於被公審的處境中。特別是有一個民意代表儼然成了公審大將,但我看到的,卻是見獵心喜的嗜血心態。

痛苦淡化,再出書為宜

而最不應該的,乃是這種公審的集體心理愈走愈偏,有人甚至在寶瓶出版社身上做文章。在林奕含事件上,我認為寶瓶出版社所作的選擇最可肯定。它最初決定要出版林奕含的作品,但後來警覺到林奕含可能心理出了問題,出了她的書可能會促使林女自殺,因而該出版社要求訪問林女的心理醫師,後來寶瓶即取消了出書計劃。出版社可以出各種作者的書,但卻不宜出版作者可能自殺死亡的書,去賺死人的錢,這才是出版人應有的態度!至於後來出了林奕含書的出版社,在出書問題上做文章,那就是在賺死人錢了!它們究竟想把林奕含之死牽拖到什麼程度才肯甘心?

因此林奕含之死的確是個可深入討論的問題,我們不宜在她的自殺死亡上做過度的演繹。她的死亡並不是不可避免的,林奕含應該有療傷止痛的選擇。如果她能療癒,等到痛苦淡化,再回頭寫她的痛苦,相信她的痛苦就會寫得更深入。它可能不會有新聞性,但可能更有價值。她急著出書,出書反而是她被壓死的最後稻草。我的感慨是,林奕含死得太早了。如果她有被療癒,自殺死亡可能可以避免,也可能不會有太多的牽拖及公審這種節外之枝,而網路上的公審是最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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