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挺管卡管議事戰 台大校務會議五大焦點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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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管卡管議事戰 台大校務會議五大焦點提案

 2018-03-19 11:48
台大將於24日連續召開2場校務會議,討論新任校長管中閔的遴選爭議。圖/民報資料照
台大將於24日連續召開2場校務會議,討論新任校長管中閔的遴選爭議。圖/民報資料照

台大新任校長管中閔的爭議即將見真章,台大已排定於本週六(24日)上午9點與中午12點半,連續召開2場校務會議,審議學生代表與教師代表分別提出的5大校長遴選相關議案,其中包括學生代表所提出的「應認定本次校長遴選程序因瑕疵而無效」案,以及教師代表提案建議,校務會議尊重校長遴選委員會決議,追認管中閔當選應無疑義等。

教育部方面,則經過數次立場轉折,部長潘文忠最後於12日赴立法院備詢時公開表示,鑑於台大校務會議在其校長遴選過程中具有部分實質的決策權,部內將會依循台大校務會議中的決議,進行後續適法性處理。

台大擬於24日上午所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中午起召開的正式校務會議,因應學生與教師的5大校長遴選相關議案及教育部的態度,可能將是決定管中閔去留的關鍵。

學生4提案:遴選無效、啟動調查小組、釐清學倫疑義、遴委會出面說明

針對新任校長管中閔的爭議,學生代表共提出4案,其中3案由法律學院學生代表童昱文提出,包括「應認定本次校長遴選程序因瑕疵而無效」案、「學術倫理委員會向校務會議報告管中閔教授發表論文似涉不當引用疑義」案、「成立本校校長遴選爭議委員會調查小組」案;童昱文同時也是上午場臨時校務會議的連署發起人。

童昱文接受民報記者電訪時表示,他本人並不熟識新任校長管中閔,對管也沒有任何的好惡與偏見,實際上,校內很多學生在遴選過程中,也都透過線上平台表示過支持管中閔的意向;童昱文說,直到台哥大獨董與學術倫理等爭議爆發,他發現校內沒有其他代表連署校務會議發起,才出面召集並提案。

童昱文在「應認定本次校長遴選程序因瑕疵而無效」的提案說明中指出,遴選過程中,遴委與候選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在我國公司實務上不無疑義,應受到實質的檢驗和認定,但遴選程序卻根本對此未有討論,此一重大程序瑕疵,亦應為構成遴選程序因違反正當行政程序而無效之基礎事實」;「本次校長遴選程序因具有重大程序瑕疵,校務會議應認定遴選結果為無效;校務會議推薦投票之結果,亦應因重大程序瑕疵而認定其為無效」。


台大校務會議與臨時校務會議將於24日連續召開,其中共有5項提案討論新任校長管中閔的遴選爭議。圖/台大學生提供

至於成立調查小組一案,童昱文則是建議該小組調查本次管中閔的遴選程序,若存在瑕疵之結論,應該再回到校務會議決定整體的法律效果;學術倫理報告案中,童昱文在提案中強調,管中閔教授的被檢舉案,與台大校長當選人之學術誠信密切相關,應符合涉及公共利益之要件,建議學術倫理委員會向校務會議報告本件檢舉案之處理,校務會議亦應討論本件未進入調查程序是否妥當。

另一個學生提案「建請本校遴選委員會及相關行政單位就遴選疑義提供資料及報告案」,則是由生農學院學生代表李柏寬所提出,李柏寬告訴民報記者,學生在學校裡面,儘管是作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仍然對於許多資訊無從得知,希望遴選委員會主動提出說明,提供可以釐清遴選疑義的會議記錄、書函與文件等,供校務會議代表檢視。

教師提案:校長人選「應無疑義」 啟動檢討以「和衷共濟」

教師方面,則由機械系代表顏家鈺提出「校務會議應謹依其權責檢討本次校長遴選過程並推動修訂本校遴選規章以致和衷共濟」案,建議透過校務會議成立專案小組,後續提出遴選過程檢討報告,並在未來依據檢討報告內容,據以推動校長遴選規章修改,至於本次遴選出管中閔的過程,則尊重遴選委員會,透過以上作法,為台大校內達到「和衷共濟」。

教師提案建議,校務會議應成立專案小組,由校務會議各學院教師代表、行政人員及學生代表各推選一名,及校級行政主管兩名、人事主任組成,並由副校長召集,檢討此次校長遴選之過程,向校務會議提出檢討報告,並後續據以推動修訂本校遴選規章。

提案說明中強調,依據《大學法》第9條及教育部所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條,均明定國立大學校長人選之決定,是由大學自主「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產生」,台大組織規程及相關法規同樣確立校長遴選委員會為校長遴選的專責機構。

提案內容指出,以台大現行之遴選體制,無論遴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或者作業是否恰當等疑義,「均應由遴委會獨立自決」,「本校遴委會已依法選定本次校長人選,應無疑議」;至於有關於資訊揭露及學術倫理之爭議,倘若未盡完美,校務會議的角色,應該是僅「依權責研擬修訂方案,使遴選規章更為週備」,只作為未來遴選的依循。

提案順序錯置 排案過程充滿爭議

童昱文表示,他與眾多校務會議代表,其實早在2月中就連署要求召開校務會議,依照台大校內規章,應於15日內召開臨時會議,然而程序委員會卻一度以規章未有授權的議事手段杯葛,駁回原有連署要求重簽,最後還將早應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安排在24日正式校務會議前夕,分別排定為上午場(臨時校務會議)及下午場(正式校務會議)。

童昱文說,學生代表所提出的4案,原先也都是針對臨時校務會議提出,照理說都是安排在24日的上午場,然而包括決議遴選是否無效在內的其中3案,卻又在日前程序委員會的安排下被抽出,排入下午場議程的最後,有可能會因為與會代表離場,開會人數不足而告吹。童昱文說,結果學生的4個提案當中,只有最溫和的成立調查小組一案,被安排在24日的上午場,該場次也僅僅處理該項議案,並無安排其他議案。

不具名校務會議代表透露,其實挺管色彩鮮明的程序委員會主席官俊榮,也是教師代表「和衷共濟」案的共同發起人之一,他在程序委員會中動用議事手段,排除會中的學生代表與曾參與此次校長遴選的電機系教授吳瑞北,並將自己在3月初才提交的「和衷共濟」案,安排在學生的「遴選無效」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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