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我控訴,我控訴當年的基督教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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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我控訴,我控訴當年的基督教教會!

 2014-11-05 10:37
(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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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台灣之戀:卻顧所來徑》這本書末尾,不小心跌入不堪回首的深水區。我寫了〈懺悔錄〉與〈上帝女兒與重生歲月〉。我再撰寫這篇〈我控訴〉,質疑當年教會是否太冷漠,並且探討共負一軛與祭祀祖先等問題,希望能對當前傳教工作有所幫助。

我大三受洗,腳跟還沒站穩,大四時就有牧師想要把我趕出教會。這是一段「見山不是山」的歲月。我在曠野裡流浪三、四十年,直到今年十月神奇重返主的殿堂。我希望順利邁入「見山又是山」的境界。

想想看:基督教教會對於台灣現代化貢獻良多,但是信徒人口只有5%上下。南韓聽說基督徒已佔40%人口,台灣究竟問題出在哪裡?我基於自己當年有限的痛苦經驗,建議教會對於剛受洗入教的小信的人(信心不充足的人)應該特別關切。他們處在新舊生命交戰之中,就像我以前那樣。他們如果能夠破繭、破繭而出,很可能成為主的尖兵。如果教會不能寬容他們靈魂裡殘存的舊生命,反而只會扼殺他們剛誕生的新生命。如果教會不能廣拉新人入教,甚至把新入教者趕走,教會頂多只是個信徒俱樂部罷了。

先盡人事,再聽天命

時間距離拉得愈遠,我對當時的自己反而看得愈清楚。大三與大四幾乎整整兩個學年,我與她溝通不良。當時只要有一位大人(牧師或是老師)出面,邀請我們喝一杯茶,安排我們面對面聊一聊,就可以化除一切誤解與心理障礙。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但是沒有人願意這麼做。教會人士不敢勇於任事,習慣說要多禱告,要把一切交付在上帝手中。不盡人事,只求天意。既然一說是溝通不良,其實是我自己不想溝通。我患了嚴重自閉症,躲在書本裡尋求平安。我對上帝的女兒滿懷歉疚,大二時我愚蠢得以為可以從女同學獲得母愛。我療傷止痛,不想再理人間事。而她請託牧師、弟兄、同學,說她希望見到我。很多人都會跟我一樣大惑不解。我們是同班同學。即使我很少進入教室,在圖書館與校園都不難攔截到我。顯然我令她對我滿懷著莫名恐懼。為什麼會如此?當時我沒好好自我反省。她的生命建立在聖經上,而我讀聖經可能不到十分之一。她只是個小女孩,那些大人真的關心她嗎?他們就像偽善的法利賽人。冷漠無情,袖手旁觀。

信與不信者之聯婚

教會如何擴充版圖?我曾經認為最簡單的方式莫過於透過婚姻。如有感情基礎,不妨就讓弟兄迎娶異邦女子,就讓姊妹嫁給異邦男子(異邦人意指未信基督教的人)。大四上開學時我就曾發這種奇想。我觀察我追求母愛的那個女同學實在可憐,沒人向她傳福音。我寫信給她,請她等我一年。我沒說出我的計畫。我是準備考上研究所後帶她到教會,拯救她的靈魂。我只是動了這個模糊念頭,而這個念頭則出自宗教狂熱。而牧師聽到異邦女子就破口大罵,我就放棄了。

那時候我住在一座教會興建的宿舍裡,一位聖公會牧師主持的。可能是魔鬼向他打小報告,他無厘頭對我說弟兄與姊妹應該相親相愛,應該共負一軛。但是我從來沒聽說有哪個姊妹想要嫁給我,我也沒想到結婚。還沒看到新娘,卻先罵我逃婚!

我對牧師說,我對異邦女子有個偉大計劃。牧師不等我把話說完就搶著罵道,所有異邦女子都是壞人。他從來不聽我的想法。再說我這個女同學是壞人嗎?從頭到尾她一直鼓勵我要有信心。我本來以為她要我對她有信心,後來才察覺她是勸我不可悲觀,要對上帝的女兒有信心。牧師如果再胡說異邦女子都是壞人,我就準備跟他掀桌!

我在外頭找到房子,向牧師報告說我準備搬出去。牧師歡送我,居然教導宿舍裡的學生唱英文聖詩「罪人,你要逃到哪裡?」罪人逃到山上,山不會保佑你。逃到海邊,海不會藏匿你。到最後,罪人仍然要下地獄。

我要搬家,因為寢室裡有位老菸槍,我想逃出二手菸的薰染。但是在牧師心中,我居然變成罪人想要脫逃,難道那棟宿舍是監獄?我變成罪人,你這個牧師是怎麼當的!而這首聖詩就像晶片那樣植在我腦海裡,經常在我耳畔迴響,啃噬著我的靈魂。

牧師與上帝

有一篇小小說提出一個很有趣的議題。在末日審判時,有位凡人發現審判官居然都是人間法官。他問上帝為什麼不是由祂親自主持最後審判。上帝說他不敢主持,因為祂知道人間太多思慮,祂不敢逕下判決。連上帝都不敢輕易判斷是非,但是有些牧師卻扮起上帝最後審判的角色。

又是共負一軛!另一位牧師對我談起這個假議題,我才懶得思考。何謂共負一軛?我翻開聖經裡的插圖,發現兩頭牛在肩上扛著一個軛。這意味著基督徒姊妹應與弟兄結婚,禍福共享,共同負擔人生的各種風浪。但是跟我談這個議題是無理取鬧。我根本沒想到結婚,也沒聽說哪個姊妹想嫁給我,我居然觸犯天條!

牧師翻開聖經,指出「鹽若失了味,怎麼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牧師這麼早就斷言我無法作鹽、作光,還宣判我死刑!耶穌把我這頭迷途羔羊拉進羊欄,這兩位牧師卻想要把我趕出去。舊約聖經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我卻覺得好像遭到馴獸師拿著鞭子抽打。

祭祀祖先

有些父母不喜歡子女信仰基督教。他們擔憂子女不祭祀祖先而得不到祖靈賜福,也擔憂自己死後未能獲得子女祭祀。天主教可以接受祭祀祖先,基督教為甚麼不能?但是也有人質疑,天主教信徒人數並未因而增加。

聖經是否明文規定不可祭祀祖先?祖先是偶像、是邪神嗎?基督教教會想要擴張版圖,或許不必就這個問題表態。信徒要不要祭祀祖先,由他們自行決定。即使教會反對祭祀祖先,難道不能讓新信徒保有一段過度時期?教會堅持反對祭祀祖先,反而使得廣大群眾無從接受新生命。教會能否提出創意,有效解決這個難題?南韓如何化除這個難題,能否提供我們借鏡?

必要時,家庭革命

聖經有兩段經文,鼓勵信徒反對父母與親友,經常令人大惑不解。如果父母發現子女受洗成為基督徒,讀到這些經文一定十分驚愕,以為子女加入邪教。中文聖經竄改其中一段。其實想要化除一般民眾心中的疑慮,只要加上一句「必要時」即可。意即信徒在「必要時」必須掀起家庭革命,平時當然不必走極端。

這兩段經文包括:(一)主耶穌說:「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二)根據英文聖經,主耶穌也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他自己的父母與妻兒、弟兄與姊妹、甚至恨他自己的生命,他無法成為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27)。但是中文聖經把恨翻譯為愛:「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他自己的父母與妻兒…。」翻譯聖經者不了解耶穌的用心,解經者繼續以訛傳訛。

這種家庭革命究竟應該在甚麼情況下掀起?主耶穌的時空背景與當前台灣社會環境完全不同。就台灣來言,有一種情況是必須掀起家庭革命的,那就是當新信徒發現家人無法接受他信奉基督教時。這種革命可以是溫和的。他必須與家人好好溝通,「必要時」只好離家出走。教會可曾想到,非基督教家庭出身的弟兄或姊妹有此「必要時」甚至必須與父母親友吵一架。這是多麼嚴重的事情。我曾經遇過年輕慕道友因家庭反對而放棄基督教信仰。不知道教會曾否針對這種家庭革命,編制因應各種情況的《教戰手冊》?

共負一軛

婚姻有時候也會掀起家庭革命。就基督教家庭來言,共負一軛乃是理所當然。水到渠成,無縫接軌。在主內結婚,天經地義。但是就非基督教家庭出身的信徒來言,共負一軛有時候也必須掀起家庭革命。而就我個人來言,我自己都很討厭我的家,我如何帶一個姊妹回家談婚事?至少應該讓我心理上有個調適期。每當我聽到共負一軛,就以為明天就得結婚。教會無法安撫我的心,而我自己也沒整理出頭緒。要我說,也說不清楚。結果到最後,當準新娘出現時,我逃之夭夭,留下她大惑不解、痛哭流涕。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有何差別?當時如果我是個成熟的基督徒,我會立刻拉著上帝的女兒的手,請牧師安排婚禮,越快越好。我沒錢,牧師有義務幫我設法,否則就不要當牧師。先盡人事,然後在主的帶引下,一切都會逢凶化吉。但是舊生命殘留在我的靈魂裡,我瞻前顧後,錯失良機。我還以為犧牲自己才是偉大愛情。牧師平時對我引經據典,我慧根不夠聽不懂。他們只能證明他們熟讀聖經,利用聖經來羞辱我。他們對於我的屬靈與塵世生活一點幫助都沒有,反而造成嚴重戕害。當然我必須承認,個性懦弱與信心不足是我先天上的致命傷。          

小信的人與花鳥傳奇

好吧。假如牧師知道這種異邦家庭出身的青年信徒滿懷苦衷,敢不敢協助他們進行家庭革命?敢不敢提供一些實際的協助?例如對他們承諾:「你就好好準備當新郎。婚禮與經費交由教會籌備,你再好好與父母溝通。」其實女方家長可能會籌款,事後男方父母也會認賬。

主耶穌勸勉信徒不要為生活憂慮。他說:「野地的花穿著美麗的衣裳,天空的鳥兒從來不為生活忙。慈愛的天父天天都看顧。祂更愛世上人,為他們預備永生的路。」這段經文詞藻優雅,成熟的基督徒習以為常。但是剛入教而為生活憂慮的青年無法如此豁然通達,聽來卻好像是冷笑話。

牧師是否願意安慰這種小信的新教徒說:「是你對上帝沒信心,對自己沒信心。好吧,你先結婚。婚後如果生活有問題,教會借你每個月ㄧ萬元,等你會賺錢再償還。」如果教會對他有信心,他就會對上帝與自己產生信心。許多小信,積累成大信。信心的建立是互動的,就是這麼奇妙,而教會可能根本不必預支一毛錢。

我寫自傳。循著時光隧道,重返當時現場。事過境遷,我仍然要向當年深受創傷的上帝女兒道歉,祈求原諒。當年我絕對不是不想共負一軛。我雖受洗,但是缺乏信心,完全不像基督徒。我個性懦弱,前途茫茫,悲觀自卑,心有千千結。而在校時我一直逃避上帝的女兒,畢業後三、四十年間反而逃避不了,她不定期從我記憶最深處浮現。主耶穌勸勉門徒原諒弟兄七個七十次,當年上帝的女兒曾經原諒過我489次。我即使尋找母愛,也應該找她。如今我仍然活在過去。我扛著過去的沉重包袱,步履蹣跚。我往前邁進,但願及早破繭、破繭而出。

延伸閱讀:
蔡百銓著《台灣之戀: 卻顧所來徑》「9.6 懺悔錄9.7 上帝女兒與重生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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