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案,扁、馬二朝都以「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為起手式進行改革。扁政府僅對退休軍公教人員依行政命令所請領的18趴優存部分進行改革,因改革幅度不大,成效亦有限。但斯時牛刀小試的改革,如美工刀般的輕輕畫在被改革者身上,就讓渠等哭爹喊娘。馬政府的年金改革則在敲鑼打鼓下高調啟航,以雷聲大雨點小迷航於立法院。
小英總統繼大位後,幾乎可說是傾全黨之力,動用國家一切資源為年改案保駕護航。茲年金改革案已經送進立院付委審查,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經歷近一年之擘劃,主導輿論及挾立院席次優勢,當可依執政者的意志,將法案順利三讀,完成立法程序,送總統府公告實施。不管最終版的年改案為何,都不可能改變的事實是:
1.退休公教人員中若干跨越新、舊制者,因請領人數眾多,確實是國家重大財政負擔。
2.在民間人(包含自然人及法人)與人之間所簽訂的契約,國家的法律都應規範簽約兩造間必須履行契約內容,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3.年金改革係肇因於國家財政困難,當國家這家公司與其員工(公教人員)所簽訂的契約內容,已經無法全數履約時,手握國家機器,集行政、立法、司法權於一身的執政者,也不能以多數暴力另立新法,片面解約。國家機器侵犯人民財產權,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益之意旨。
4.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有關國家與人民之權利與義務之規範,新法之法律效力能否溯及既往,端看新、舊二法何者較有利於人民;若新法較有利於人民則適用新法,反之則反是。
5.對已退休公教人員若新法不適用,請領相對優渥退休俸者將成為名符其實的既得利益者。但也請不要忘記這些已退休公教人員多數已垂垂老矣,行將就木,何不用時間化解歷史與制度所造成的錯誤。
大法官717號解釋令已經為18趴優存改革做出基於公益目的之改革與違憲無涉,有此尚方寶劍傍身,請改革者就在此範圍內盡情揮灑,在此範圍內,相信被改革者也能接受且配合改革。
改革者與被改革者間互信基礎薄弱,新法上路攸關人民權益甚鉅,耳語四起、謠言滿天飛、似是而非的言論被一再傳播,造成人心不安。不管將來通過的版本為何,籲請將已送立院付委審查的草案試算表交由年改會明確昭告天下,以安民心。
立院未來攻防焦點在退休公教人員請領退休金地板、所得替代率的趴數、所得替代率的分母之採計標準、新法效力可否溯及既往、若新法效力可溯及既往,有無違反信賴保護甚或違憲之虞等等。然對被改革者所關心的重中之重是:改革之後到底我的退休金還剩多少?好讓我們重新規劃晚年生活。
年金改革一旦溯及既往,原本就是國家機器使用多數暴力,張大公益目的此一虎皮,對勞資雙方依法(或行政命令)簽訂的契約片面宣布將不履約。不管如何轉移焦點都無法改變此行為是背信棄義、罔顧誠信。負責任的執政團隊應負責任的承認此事實,透過對話修補關係。
年改案正如綠委們所宣稱,如今勝負已定,依立院生態、執政者的意志、民意及民間氛圍觀之,此推論中肯且實際。
年改大戲是該落幕了,當歷史的一刻到來,立法院長敲下那一槌定音的議事槌後,在改革路上縱有過激言論或肢體衝突,都應理解為各方因立場不同,為達成其主張理念或捍衛其合法權益,所採取的非常手段,一笑置之。大局已定,勝券在握的民進黨務必驕矜勿喜,已經贏得裡子了,對準備上街陳抗者多一點尊重,尊重其上街陳抗的權益,並停止誣指上街陳抗=抗拒改革=貪婪的既得利益者等言論。請理解無端便莫名其妙的成為任由年改會宰割的俎上肉的無奈與無助。要促成和解,消弭因年改案所產生的階級對立、世代衝突,勝利者已然要到了裡子(成功刪減了被改革者退休俸),何不把面子送給被改革者呢?公教人員大多為知書達禮之人,給足面子之後,當可體諒國家財政困難,必須共體時艱,忘記過往種種衝突,一笑泯恩仇,為年改案三讀通過之後之執行更順利預作準備。
「誠信」二字可說是年改案中沉默的最大受害者,當誠信在年改案中被「公益」二字打敗鎩羽而歸時,請不要誤解公益目的可以無限上綱。民無信不立,何況國乎?國家機器在年改案中「罔顧誠信」此一事實,應明載於年改會歷史檔案,典籍在冊。甚或可考慮在總統府立「罔顧誠信」碑,表達在年改案中犧牲誠信所做出的懺悔與歉意,旨在提醒世人,誠信二字是至高無上的普世價值,並下詔罪己,昭告天下。
當改別人的革以成就公益之目的時,多數人都會贊舉雙手成改革,但也必須以同理心體會被改革者的感受。《菜根譚》說得好:「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毋過高,當使其可從。」相對於國家機器,人民是如此卑微。憲法雖是沉默的,但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的精神則是國家機器無法撼動的鐵板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