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監院已通過台大校長遴選糾正案 台大:本校一向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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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已通過台大校長遴選糾正案 台大:本校一向依法行政

 2018-08-17 13:25
監察院昨已通過糾正台大及教育部,而台大校方今發稿仍稱一向依法行政。圖/郭文宏(資料照)
監察院昨已通過糾正台大及教育部,而台大校方今發稿仍稱一向依法行政。圖/郭文宏(資料照)

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監察院昨已通過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並認定管中閔擔任審計委員、薪酬委員等職務,確實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對此,台大今(17)日發布聲明稿表示,校方一向依法行政,然而制度與法規層面或許有不周延之處,才致產生爭議。

監察院昨下午召開記者會報告調查結果,針對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認為是在書面向台大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所以符合規範程序;但在管兼任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是在台大尚未核准即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情節明確。

台大昨日也立刻召開記者會回應監察院的報告,台大主任秘書李心予表示,有關管中閔兼職的情節,其實台大當時還有另外一位電機系教授鐘嘉德,跟管中閔是同時被台灣大哥大公司聘為獨立董事、審計及薪酬委員等,但其申請過程不同,主要是因為台哥大公司提供資料的時序落差,加上校內流程時間,因此導致前後落差。但他強調最後都有完成程序,因此校方認定管中閔沒有違法兼職。

而台大今日的新聞稿中,針對教師兼職的部分表明,台大身為國內高教龍頭,有責任肩負起改革目前普遍存在於各校之教師兼職問題,於法規與實務上完善其制度,以杜絕爭議。目前校方已經進行多次跨單位之檢討,將於近期提出修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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