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關押在湖南監獄,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原計畫今(30)日上午搭機前往探視,但因沒有台胞證遭拒絕登機,李明哲救援大隊隨即發表聲明,譴責中國泯滅人性,毫無人道,救援大隊二月初將前往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報告李明哲案,同時呼籲政府採取作為、維護國人權利。
李明哲去年3月前往中國,被中國「強迫失蹤」後,遭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去年11月28日遭湖南省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關進赤山監獄。
李明哲救援大隊聲明表示,李凈瑜昨天收到中國「赤山監獄」的「告知書」,說明李明哲在2017年12月28日,被移中國往湖南省「赤山監獄」第七監區。「告知書」同時說明家屬有權每月會見一次,李凈瑜今天購買「廈門航空」機票,打算前往中國探視,卻再次因沒有進入中國的有效「旅行文件」,被拒絕登機。
聲明指出,李凈瑜去年9月11日在李明哲於湖南中級法庭審判時,僅能辦理一次性的「落地簽」入境觀審。11月28日,李明哲在湖南中級法庭被宣判「五年徒刑」時,也僅能以一次性「落地簽」前往。中國政府這種任意取消當事人旅行文件之作為,實非正常民主國家做法。
聲明進一步表示,中國政府與我國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我方政府都嚴謹遵守「協議」內容,對於任何遭逮捕人士,務必告知中方及家屬,中國政府卻對我國政府去函及公文書,從未回覆,完全不尊重我國的主權及我國人民之權益。
聲明強調,李明哲在網路上發表跟民主人權有關的言論,在國際上除了中國之外的多數國家來說,都不是「犯罪」行為。中國將李明哲判刑及進行監禁,是踐踏言論自由,侵害台灣人權工作者的基本人權的惡意挑釁作法,更將其侵害人權的「管轄權」擴及到中國領域之外的外國人身上。過年將至,中國政府今天再度拒絕讓家屬前往中國探視,更是絲毫完全沒有一點站在人道角度上的同理心。作為一個「泱泱大國」,中國當局卻如此地「玻璃心」,實在令人費解。
聲明批評中國政府左手由監獄發出「告知書」,右手又透過「廈門航空」拒絕登機,譴責中國政府泯滅人性,毫無人道可言,救援大隊將持續聲援李明哲,並將於二月初,前往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報告李明哲案,向歐盟議會等機構說明此案最新現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