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明哲被失蹤 台聯促訂中國人權法拒中人權惡棍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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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失蹤 台聯促訂中國人權法拒中人權惡棍入台

 2017-04-03 18:52
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危害國家安全」拘留,台聯痛批中國野蠻,要求立即放人,呼籲我國訂定《中國人權法》。圖為李明哲妻子日前表示將親赴中國救人/郭文宏(資料照)
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危害國家安全」拘留,台聯痛批中國野蠻,要求立即放人,呼籲我國訂定《中國人權法》。圖為李明哲妻子日前表示將親赴中國救人/郭文宏(資料照)

台灣非政府組織(NGO)人權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日前赴中國,卻遭中國政府以「危害國家安全」拘留調查,失聯已逾15天,對此,台聯今(3)日發布新聞稿,痛批中國野蠻,要求立即釋放李明哲,同時表示,此事件凸顯中國人權狀況惡劣,呼籲台灣政府訂定《中國人權法》,專責控管中國人權問題帶給台灣的風險危害。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表示,台聯一向主張避免與中國打交道,因中國是一個對台灣具有高度敵意的威權國家,任何的交流往來,無異「與虎謀皮」,這次李明哲的遭遇,完全凸顯中國的人權狀況惡劣,據主計處資料,目前國人在中國工作人數約40多萬,每年赴中國旅遊更高達360萬人次以上,都暴露在高度的「人權風險」中,其潛在的危害程度不容大意。

台聯呼籲政府建立機制,專責中國人權問題所帶來的風險危害控管,訂定《中國人權法》,內容包括定期對中國人權狀況提出調查報告,讓國人能掌握中國人權隱憂與風險程度;國人遭受中國人權迫害,政府的相關應變、處置機制;禁止中國人權惡棍入境或驅離台灣的規範,以及聲援、救助、保護中國政治被迫害者。

台聯強調,在過去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刻意掩蓋中國的各項危險因子,加上近年中國政府的文宣美化策略,致使中國的人權侵害問題未能被國人充分察覺,很可能會缺乏應有的戒心,將更使得台灣暴露在風險之中,,有必要制定《中國人權法》,政府有責任向國人公布中國人權現況,並拒絕中國人權惡棍入境台灣,以保障我國人民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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