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開發案規劃以來爭議不斷,居民歷經15年抗爭,2012年12月21日經環評有條件通過,環團提告要求撤銷環評,今年10月台北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台北市政府今(30)日宣布不再上訴,未來若要開發北纜,須重新辦理環評。
北投纜車原本規劃是希望疏解陽明山花季的交通壅塞問題,路線全長4.8公里,面積4.6公頃,採BOT方式由儷山林公司開發,但10多年來各界對於地質安全、沿線環境衝擊及場站開發等爭議不斷。
環團及在地居民批評,蓄意規避環評的北投纜車開發案,在2010年4月23日由郝龍斌市長宣布進行環評,但在廠商監測數據不足、對許多重要問題無法提出完善的解決方案、忽略公民聲音、社區意識的情況下,市府於2012年12月21日第123次環評會議中強力護航,有條件通過,並將起站移至從未仔細評估過的北投二號公園,隨即聲明環評會程序違法,並提告要求撤銷環評。
環保局表示,北市府於2001年提出北纜計畫詢問環保署,依當時法令規定,無須環評,2006年BOT廠商儷山林公司規劃在山上站設溫泉住宿設施,經環保署認定為應環評而未環評,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建照被撤銷,2012年儷山林公司依環評法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送審,經環評委員會審查,有條件通過,並在2013年1月公告審查結論。
居民不服提撤銷審查結論訴訟,歷經數年訴訟程序,今年10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儷山林公司未提供充分且正確的資訊供環評委員會審議,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考量此案紛擾多年,缺乏社會共識,為免浪費司法及行政資源,決定不上訴,讓北纜環評爭議畫下句點,留給社會思考北纜的需要性,未來社會若有共識要開發北纜,則須重新辦理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