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國乞求來的和平不叫和平,那叫「投降」;和平需有面對戰爭的實力才得獲致,只有擺開實力與決心,才能讓中國這惡鄰,不敢想,更不敢打,才有真正的和平。
台灣想成為「中立國」,宜師法瑞士的全民皆兵,隨時有面對作戰的準備。瑞士在二戰時擺明了:德軍一入侵,國防軍全面往國境的中部山區撤退,然後全面打游擊,誓死消滅入侵德軍。希特勒雖有強大的軍力,但從各式戰略角度思考,怎想都不划算,這一戰打下去,實在不夠成本,遂跳過瑞士,當作沒它存在。這就是瑞士的國防戰略,或將是台灣身處惡鄰中國身邊的生存策略。
台灣現狀的國防體制,軍隊指揮權掌握在黃埔的中國軍手上,是否已阻塞了台灣本土居民消滅中國跨海侵略的能量?故擬定「全民皆兵」執行草案如下:
一、立法院即日立法,制訂全國男女18~60歲,每年依自己的就業現狀,就近到所在營區接受軍事訓練,每年累計受訓日期一至三個月。
二、受訓全為週六、週日,透過網路登記,憑身分證字號報名,由國家提供免費吃住。每人每日受薪新台幣兩千元(教官與訓員同),於離營賦歸前領取。
三、受訓內容,主要在輕、重兵器的拆解、組合、保養及實彈打靶訓練(含手榴彈實彈投擲),其次為各式攻擊性車輛及負載武器操作。
四、男性屬義務役,女性為志願役。
五、平日的常備國防軍純為志願役,精通各項武器之操作,並負假日機動支援教官之責;受電腦排課通知後,前往營區教授以上課程,並領取加班費或選擇電腦排班補休。
六、此方法包含所有外國人取得台灣身分證之人士,唯曾經領有中國身分證者除外。
七、建檔管理每個台灣國民所受軍事專長。當兩岸槍聲響起,由國防部依現況發布,前往各營區領取槍枝、武器、彈藥,並交付(游擊)任務,進入「全民皆兵」狀態。
八、戰爭結束,繳回所剩未使用的彈械。
九、國民除特殊病因,可志願放棄此權利、義務,餘全體國民皆透過網路報名施訓。
十、現有國民皆可透過此管道尋求加入志願役國防軍,俾活絡軍民之工作交流。
十一、國防部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規劃課程設計及網路軟體建置等施行細則,並於立法通過後,一個月內實施。若有不及細節,再逐條新增、修改,俾完整全案計畫。
美國防智庫Hard ROC 2.0建議,台灣在作戰的後備動員,應參考中越戰爭時,越南女兵之破壞力。由以上方法,政府直接透過此辦法發財富於民間,取代發消費券,一石多鳥,勝利者就是台灣本土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