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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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怪不怪!

 服務業 2015-05-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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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大埔張藥房長子張元豪近日收到稅務局房屋稅催繳單。縣議員陳光軒得知後於4/29晚間痛斥:「張藥房都被拆了,建物都沒了,還要繳房屋稅!苗栗縣政府,是搶錢還是在羞辱?」

陳光軒甚至表示,若還有「課稅的事實,那就是承認這地還是張家的,請縣長支持張藥房原屋原地重建」。

這則新聞著實令人嘖嘖稱奇,有夠莫名其妙!但是以我親身經歷來說,這件事不過是見怪不怪!筆者的奶奶就曾因為同名同姓而收到莫名的地價稅單,不單是地址不同,連真正收件人都應該是男性,可是跟國稅局說有用嗎?隔年卻一樣收到稅單,而且地址和身分直接竄改為我奶奶。

問題是我們就沒有這塊地,但他們還是生出稅單叫我們繳。這一開就開了30年。到我奶奶往生後,還因為我們不願屈服繳交莫名的稅單而收到限制出境的判決。判過世的人限制出境啊!真的太過分了!最後怎麼解決的?據說地被法拍了,所以單子才沒有再寄來!

所以說,張家勝訴而贏回的地也有可能因不繳稅多年後被法拍抵稅嗎?

請陳議員為張家主持公道,也期望台灣人看到國稅局的可惡!促使台灣賦稅人權改革,不讓稅務單位再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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