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陪審團協會對司法改革提出十點建言,其中部分成為今(4)日舉行的「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結論共識,包括設陪審團制度、整併最高法院、落實對抗式訴訟制度、法律系改學士後法學院並重實務,以及法官民選,檢察官僅作為「行政官」,廢除非常上訴,裁大再審適用範圍等。
台灣陪審團協會秘書長、律師林珮菁提及法學教育欠缺社會認識與實務以至與社會脫節時,也提到一個「奶嘴法官」的個案,一位年輕女法官在判「賣淫案」時,面對檢察官解釋「吹喇叭」、「吹簫」等術語時,竟詢問為何證物沒有喇叭、樂器?而這位女法官後來急退,並轉任律師,但笑話已傳開,據說已回歸家庭。
台灣陪審團協會、永社、凱達格蘭學校、社團法人綠色逗陣之友會共同舉辦「2017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今(4)日進行第二天議程,下午議程邀請林珮菁擔任主談人,與談人包括永社副秘書長張雁翔律師,凱校人力發展協會韓邦財律師、以及洪英花法官等。座談會由台灣陪審團協會理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以及張靜律師主持。
林珮菁主談時台灣陪審團協會對司法改革的十大建言一一說明。她首先引用馬丁路德•金恩牧師讓她感動的一句名言,「只要有不公義的地方,就是對正義的威脅」,講完這句話三天後,金恩牧師就被暗殺了。
第一是司法民主化,設陪審團審判制度。林珮菁說,台灣陪審團協會支持陪審團制,很多人認為花很多時間很多錢,但製造冤獄代價更高,「現在已經非常多冤獄了,國賠下去非常可怕的」,與其讓冤獄產生,就來推陪審團制,時間、花費要看個案,「個案不一樣不能放一個天平上秤」。再來是採民選法官和檢察長制度。
第二是司法一元化: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大法曾及公懲會,全部整併為最高法院,林珮菁說,這司改會之前已講,不能落實只能說本位主義作崇。再來是廢各級行政法院、最高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違憲審查普遍化、採個案判決制。廢抽象集中審查制度。
第三是落實對抗式訴訟制度,「法官絕對中立」。林珮菁說,檢察官應負完全舉證責任,「但無罪推定在台灣好像只是具文,只是公民與道德會講到的東西」,最高法院判決還造成法官靜坐,「法官基本上應該也是要協助去偵查,怎麼可以只針對被告有利的事項去調查?這是很詭異的事情,檢察官是國家委任的律師,舉證責任應好好負,怎麼會要法官下來幫你辦」?
再來是律師要有適度的調查權,她說,「大家看歐美影集可看到,律師可以請調查員,而且調查員是要有證照的,可以協助偵查案件,可是在台灣律師沒有這樣的權力」,是極度的不對等,「尤其是閱卷。偵查中律師無法閱卷,都要等被告起訴才可以,基本上在偵查中可能被告做很多動作對自己是不利的,但律師幫不了他,這是非常無奈的」,「檢察官高高在上,我們還是要對他卑躬屈膝」,
「再來是落實證據法則,採起訴狀一本主義」。
廢大學法律系 避免產生「奶嘴法官」與社會脫節
第四是法學教育改革。林珮菁說明,「我們主張廢大學法律系,應改採學士後法學學院,先最基本對社會認識後,才不會與社會脫節,才不會有『奶嘴法官』的產生」,三年的課程設計重實務學習。
林珮菁說,「在台灣很無奈,就是集大成一大抄,抄到四不像」,在國外唸書都是非常重視case law,case law非常重要,才不會跟未來的生涯脫節,當事人說了什麼無法判斷。才不會產生之前我們常聽很有趣…」
林珮菁接著說,之前她為了推「模擬法庭」上台北電台的節目,那時她還是學生,「就聽說有個學姐剛當法官,她就非常興奮,邀請她的教授和同學來聽她開庭,她開庭是一個賣淫的案件,被告是應召女,出庭時就承認她有跟客人性交易,因為性交易只有到口交的階段」。
「講到口交的階段,檢察官就說,如果這個法官不清楚的話,是『吹喇叭』的意思啦」,林珮菁接著敘述,當時那位法官學姐一聽,就說「吹喇叭?怎麼證物清單沒有喇叭呢」?台下一片笑聲。
「不好意思法官,我要再補充一下,是『品簫』的意思」,「『品簫?我也沒看到樂器啊』」?林珮菁說,法官不懂檢察官的意思,檢察官只好再做解釋,「這個例子有趣的是,剛好做節目的音控說,那法官是他高中同學」,後來這案子被外面廣為傳誦之後,三個月之後女法官就辦退休當律師了。「後來好像也沒做了,因為大家都知道那(案子)就是她,好像就回歸家庭了」。
「遇到這樣的案子法官也不懂」,林珮菁說,讀書時曾讀到「合會制度」,那時《民事訴訟法》剛修正,但她也沒標過會,基本上制度修改她也無法理解。因此還是要經過養成訓練。
第五點是法官制度改革,「廢法官考試制度,一半法官來自民選,另一半法官來自優秀律師推甄」,第六點則是檢察制度改革,「檢察長民選、二重訴訟禁止,無罪判決檢察長無上訴權」。林珮菁解釋,檢察官一直濫權上訴,對老百姓很困擾,還有就是不斷地「再議」,「不斷地再議很無聊,就已經不起訴了還再議」。
檢察官濫訴 害民被再議「18次」
她說,她曾經有個當事人被再議了十八次,耗了七年,一直跑法院,「因為被告就一直再議啊,為什麼再議沒有次數限制我也不懂」,再來就是檢察官起訴權也應受限制,「就是要設大陪審團制度,要有檢察審查制」。
第七則是設簡易案件速審法庭。林珮菁說,有些案件可以當日審結的,「也不知誰告妳。曾經我們台大有個老師就很氣,誰告她她不知道,打電話去問不公開」,身為當事人卻無法了解。
「我上個月剛開庭也是這樣」,擔任企業顧問的林珮菁說,「那是個資法案,駭客入侵,當事人接到電話就去告,但對方說已和解,就變成不能告,莫名其妙。又變成傳票沒寫。我一去發現這和解,就沒帶到這和解書,就變成要下次再來,但下次就要等二個月了」,這不是折磨當事人嗎?但現在制度就是這樣。
2017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做成設立陪審團、整併最高法院等多項結論。圖/唐詩
接著是被告權利應詳實、明確告知。林珮菁質疑,告知的條文都有,「但有沒有詳實呢」?她曾看過網路上的影片,有個警察講的超快,「好像外面在買基金的廣告,一百多字的東西他可以五秒鐘講完」,「跟通靈少女唸咒語差不多」,完全沒落實。此外也應設輪值律師制度,有的是原住民或弱勢,請律師權益較受保障,有輪值律師就不用在那等四個小時,大家就耗在那裏沒辦法做下一步。
第八則是民事訴訟裁判費降低。林珮菁說,「現已在立法院一讀」,裁判費真的很貴,降低才不會有刑逼的狀況發生。
第九則是廢除非常上訴。她說,非常上訴要件嚴且非常詭異,而且只能由檢察總長提出,「檢察總長全台灣只有一個,可以符合的人機率又很多,大家去期待不是緣木求魚嗎?所以乾脆就廢除。再來是落實再審,「讓大家知道再審才是最好的救濟管道」。
第十則是引進外力監督法官與檢察官,由非法律人來進行監督與評鑑。林珮菁解釋,「非法律人才不會有利害關係,如果還是執業律師,是不是怕得罪法官。有時評鑑亂寫,亂寫法官就會修理他,雖然寫了不能公開,但法官看得到。所以哪個律師太『假肖』,他是會整你」,她也開玩笑說跟一旁代主持的律師張靜說,就是這樣被整。
「有一個有錢人,他放一桶美酒在外面陰涼處,可是每天被偷喝,這人就很氣,在桶上寫著『請勿偷喝,裏面是酒』,結果更多人偷喝。鄰居就跟這人說:你怎麼會這樣寫?應該寫裏面是尿啊!後來這人就照寫,結果隔天他哭了。因為裏面的酒本來剩下四分之一,結果滿了」。
林珮菁用這個笑話來比喻,「擔心法官收賄,結果全部的法官都跳起來了,到底誰是尿誰是酒?後來陪審團協會三天後開了記者會,向沒收錢的95%法官道歉,「到底出來抗議的是誰」?司法本來就不該閉門造車,大家都有權利參與,「所以直播有什麼不對」?協會主張開放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直播,法官其實不必為這件事生氣,「有什麼見不得人不能讓人直播」?
她說,有法官說直播會讓證人演戲,「請問一下這個社會誰沒在演戲?馬英九上禮拜演成那個樣子…」,說總統干涉司法是正常的,「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哪個學校的法學博士」,她最後呼籲,別讓司法改革熱情的火熄滅。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強調,最高法院整併應不涉修憲,若涉修憲他認為還是要修。圖/唐詩
陪審團協會這十項建議也成為今天座談會討論最後結論的藍本。最後在主持人、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建議下,經與會人士討論,結論大體先不提第七、八、十項,僅強調第一至六項,以及第九項廢除非常上訴的部分,並針對若干文字做出修正,其中監察委員提名人、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也提出多項意見。
其中原第三項起訴狀一本主義「法官不看卷證」改為「開庭前法官不看卷證」,不會有預斷,要中立,第四項「法學教育改革」部分加上法官、檢察官終身學習,第五項則改為「法官晉用制度的改革」,並將「一半法官來民選」改為「一部分法官來自民選」,另一半法官來自優秀律師推甄加上「法學教授」。
而在第九項建議「擴大再審適用範圍」則加入「適當闡明特赦和赦免精神」並設「冤錯案救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