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多時,教育部長葉俊榮日前表示,他將持續尋找「第三條路」,對此賀德芬等數十位台大教授將在明天召開記者會,提出「葉俊榮部長的第三條路」,並前往教育部請願,要求依法撤換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另派代理,重啟台大校長遴選。
台大教授賀德芬、蔡丁貴明天將與北社、台灣社、台灣教師聯盟等社團代表在立法院召開「葉俊榮部長的第三條路—撤換郭大維另派代理,重啟台大校長遴選」聯合記者會,並在記者會結束後前往教育部請願。要求教育部依法廢止郭大維擔任台大代理校長之原核定,並改派代理校長盡責辦理校長重啟遴選,在一定期限內完成遴選工作
請願代表周松男、賀德芬在請願書中表示,台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發生遴選程序嚴重違法情事,爭議不斷,而代理校長郭大維以大學自治之名,竟以各種違法方式操控校務會議,包括擅改議事程序、箝制意見不同者的提案、討論、付諸表決及平等之發言權,以及於校務會議故意隱匿重要關鍵文件、資料等諸種不法手段及方式,公然違背教育部明文核示事項,抗命不重啟校長遴選程序,以達無限期擔任代理校長之目的。
請願書指出,這些行為不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所定的忠實義務及服從義務,更陷台大與教育部形成對峙僵局。對台大造成無可估算的聲譽上及實質性的損害,殃及國家高等教育的發展。
請願書強調,郭大維不具民主精神,不尊重專業意見,更不具公務意識及責任倫理,不但公然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不遵教育部依法行政的指示,重新辦理校長遴選,其行為已不適任台大代理校長,至為明確。
此外,郭大維違反大學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將應在15日內召開的校務會議拖延達48天之久才舉行,又在校務會議壓制不同意見,違背民主程序且不遵看守身分,濫用權力,違背正常人事任免程序及正常慣例倫理,擅為重大人事安排,排擠不同意同僚,更有破壞學校組織規程,擅權擴大編制之嫌,實已不適任至明。
請願書要求教育部,依憲法及大學法等相關法令,解除郭大維代理校長職務,並強調,教育部所為不聘任管中閔教授及命台大重啟遴選的核示,不因台大及管中閔或幾位關心此一爭議的學生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執行,呼籲教育部速依職權,撤換郭大維,另派代理校長,迅為依法辦理重啟校長遴選任務,使台大學早日步入正軌,還台大真正的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