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22公布的調查,是針對104年全年度,進行重大治安相關議題的電訪研究調查。「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卻持續上昇,各自飆達84.6%與76.5%。」司法已死!
筆者想如果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達84.6%與76.5%,那麼用想像的畫面,只要人民走入法院就像遇到強盜或遇到詐騙集團,心裡是忐忑不安的,有如封建社會走入衙門即使沒事也得先打二十個大板,所以人民視衙門如虎狼之窩,最好是拒絕往來戶。
法官判案有無政黨色彩之分,相信民間自有一把尺在衡量,國民黨曾經在黨內開會時有人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所以官方違法肆無忌憚,尤其是稅捐爭訟案件,人民不服稅務行政救濟要先繳1/2的稅款,其他方面的行政救濟卻不要,可見國稅局的行政權獨大,許多稅捐的核課不但沒有遵守法律程序,甚至違反證據法則,不該課的稅也開單,成為違法課稅案件,讓人民在行政救濟路上疲於奔命,最後到了行政法院的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6.11%,即使人民告官獲勝,但國稅局又會重核復查,然後又開出一張仍然是不應課稅的稅單給當事人,以致司法這道法律的最後的防線也失守,人民的權利始終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同時欠稅限制出境,行政霸權,自己開單,自己決定,是全球獨一無二的大怪獸,民進黨再度執政,人民盼望『轉型的正義』早點來到。
筆者從一些政論節目中得知,法官判案確實有政黨色彩之分,檢察官也有政黨色彩之分,只要是他們同黨的辦案拖延,甚至判決有天壤之別,簡單舉例比較:
一、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案在證據不足情況下仍被判八年:筆者有兩點看法,1、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只聽其污點證人的顛三倒四的說詞就入人於罪,如果這不是破壞人權?什麼才是破壞人權?只相信污點證人的證詞,檢調單位也沒有深入調查,這又是一樁把人權擺一邊的活生生實例!2、其實破壞人權的人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官員,尤其是法官、檢察官、稅務官,台灣司法人員最不被人民信任,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的結果顯示84.6%與76.5%,司法已死!
二、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收賄人贓俱獲之判決, 2013年4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的三名成員─庭長兼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與陪席法官林孟皇一審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7年4個月,其餘被告,包括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及兩個舅父,則全部獲判無罪;法官以大篇幅解釋為何他們認為以實質影響力說來論,林益世並不算貪污。此判決結果與之前的判例比較,顯然缺乏邏輯一致性及公平性,引發各界譁然,輿論並批判司法對有國民黨特別優待的嫌疑,法界也批判法官遇到貪污案就任意造法。也有律師在自由時報上評論,認為特偵組在調查起訴上放水,也是縱放林益世的共犯。
茲舉這兩例說明有天壤之別,證據不足情況下仍被判八年;而收賄人贓俱獲法官以大篇幅解釋林益世並不算貪污,法官判案有無政黨色彩之分,由讀者自己去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