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第一會期開議才一個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就有12案,其中有關罷免相關規定的草案有5個,而徐國勇案、王定宇案、高志鵬案則主要針對罷免條件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會期第一次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挑選了7個相關提案審查。
在318學運之後,學生們推動罷免不適任立委的「割闌尾計畫」,有的提案未成功,成案者也投票未能過關,罷免高難度,讓割闌尾行動,由罷免立委轉為下修罷免門檻修法推動。但因為上屆立委,國民黨立委多數掌控議事,讓下修罷免門檻的選罷法修法,豪無進展。如今第九屆主客易位,民進黨掌握議事主控權,新國會當然要回應新民意,積極主動開會修改選罷法。
目前選罷法中有關罷免之規定,提議條件為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二、成案條件為選舉人數的百分之十三,通過門檻為投票超過選舉人數二分之一及過半同意。徐國勇提案則改為提議條件為選舉人數百分之一、成案條件為選舉人數百分之十,通過門檻為投票人數過半數同意即可。王定宇提案則改為提議條件為選舉人數千分之五、成案條件為選舉人數百分之五,通過門檻為投票人數過半數同意即可。高志鵬案則改為提議條件為選舉人數百分之一、成案條件為選舉人數百分之六,通過門檻為投票人數過半數同意,但必須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
選舉罷免法是政治人物角逐權力的遊戲規則,從81年立委全面改選之後,前後共修正了20次,有關降低罷免條件及門檻修法主張,始終未能入法,在於良知始終敵不過人性,每次協商時,國民黨立委強烈反對,民進黨立委也就順勢不堅持。
選罷法的罷免修法難度高,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立委是利害關係人,不管哪個政黨的立委都會面臨罷免的可能,這不是國民黨立委的專利。今天反國民黨立委的選民可發動割闌尾的罷免行動,明天反民進黨立委的選民也可以發動割綠草的罷免行動。倘若本屆立委通過降低罷免門檻,最可能面對罷免風險的是超過立院席次三分之二的民進黨立委,尤其是那些險勝的選區。
如今,民進黨立委掌控立院多數,又積極主動提案,假使虎頭蛇尾,人性又戰勝良知,只審不過,做做樣子,只怕難以對學運人士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