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年改三讀/立委、民選首長任滿8年也有18%? 林萬億:完全錯誤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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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三讀/立委、民選首長任滿8年也有18%? 林萬億:完全錯誤的說法

 2017-06-30 17:10
立法院臨時會於今(30)日三讀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是本(6)月27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29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後,完成第3項年金改革重大法案修法。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左一)說明,目前約362人適用舊制,他並說明,立委任滿8年有退職金及18%是錯誤說法。圖/張良一,資料照片
立法院臨時會於今(30)日三讀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是本(6)月27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29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後,完成第3項年金改革重大法案修法。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左一)說明,目前約362人適用舊制,他並說明,立委任滿8年有退職金及18%是錯誤說法。圖/張良一,資料照片

立法院臨時會於今(30)日三讀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是本(6)月27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29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後,完成第3項年金改革重大法案修法。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說明,目前約362人適用舊制。

「民選地方行政首長之優惠存款自84年7月1日以後採取斷源措施,任何退職之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均已不再適用」,林萬億進一步補充,立法委員任滿8年可領退職金及18%,「是完全錯誤的說法」。

林萬億說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規範政務人員退職及撫卹事項,過去該制度已隨社會經濟環境變遷歷經多次改革。最近一次重大變革係93年1月1日政務人員退職制度改為實施「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之離職儲金制」,廢止18%優惠存款,改領取一次離職金。

「因此,93年1月1日以後由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政務人員者,在職期間按月提撥離職儲金,退職時領取公、自提儲金本息(其他非由前項人員轉任者,無法參加政務人員離職儲金);只有少部分於92年以前已任政務人員且符合一定條件者,退職時仍可適用92年以前原規定請領退職酬勞金及辦理優惠存款,其優惠存款過去也與軍公教人員同步進行改革調降。目前約有362人適用舊制度」。

林萬億說明,今日所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係配合整體年金改革進行同步調整,並解決常務人員轉任政務人員年資中斷情形及因轉任前身分不同,致其領取離職儲金權益上有所差別等議題。重要修正內容包括: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之退職所得替代率分10年由第1年75%降至60%(退職年資35年),部長及相當等級以上政務人員由55%降至40%,優惠存款制度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整。

此外,他指出,第一類政務人員(由現職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者)應以轉任前原任職務最後在職等級或工資,繼續參加轉任前原任職務適用之退休(職、伍)及撫卹制度;第二類政務人員(第一類以外人員轉任)均應參加離職儲金,以給予退職生活基本保障,吸引優秀人才蔚為國用。

林萬億表示,在此次年金改革討論過程中,有關政務人員、立法委員及民選首長之錯誤資訊持續流傳,年改會及年金改革辦公室已多次澄清。

林萬億表示,在政務人員部分,少部分於92年以前已任政務人員並符合一定條件,適用原規定請領退職酬勞金及辦理優惠存款者,經過本次修法,其所領退職酬勞金與優存利息,均將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降。

林萬億並指出,立法委員是選舉產生之民意代表,非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制度之適用對象,自始亦未適用其他退職規定,故立法委員任滿8年可領退職金及18%,是完全錯誤的說法;民選地方行政首長之優惠存款自84年7月1日以後採取斷源措施,「任何退職之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均已不再適用」。

林萬億並籲請國人,多加利用年改會所公布各項正確資訊,拒絕不實謠言,共同支持年金改革,讓制度逐步回歸合理、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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