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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流民與榮光

 2021-08-22 09:30
江戶時代的日本,稱台灣這個島為「高砂國」,古時候是無主之地。圖為約165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探險家卡斯巴·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所繪製的台灣地圖。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江戶時代的日本,稱台灣這個島為「高砂國」,古時候是無主之地。圖為約165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探險家卡斯巴·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所繪製的台灣地圖。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國家到底是什麼?

與其說要探討這個話題,倒不如說我是一邊想它的起源論,一邊思考台灣的種種。我認為沒有比台灣這種典型更富魅力的了。

江戶時代的日本,稱這個島為「高砂國」。

各種書本裡,不乏這方面的記述。

據說是「無主」之地。

長崎的作家西川如見,在享保五年(1720)刊行的《長崎夜話草》中有如下的記載:

塔伽沙谷位於唐土東南海中,乃一島國,本無主,農民廣種甘蔗,用以製糖。山中住民若年少者,如猿猴然,晨昏持矛獵捕麋鹿,食其肉,持其皮赴市,易酒食,養育妻小並以此為產業。

據說台灣山地的住民具有高貴的心靈,當然不是「像猴子一樣」。總之,台灣古時候是無主之地。

筑前地方福岡藩(黑田家)的儒學家,也是藩醫的貝原益軒(1630〜1714),即對「高砂國」關心過,以下是摘錄自他所寫的《扶桑記勝》。

……位於中華之南。與中華相隔約七十餘日里。

日本的「里」約等於四公里,所以中國大陸與台灣之海相隔七十餘里(二百數十公里)的說法,和實際相差不遠。

……其首都稱台灣城。(中略)通漢字,暖國也。稻作一年二熟。此地往昔原屬無國王之島,未悉始自何時,荷蘭人趁航海前往日本之便,侵佔此島,築城而居,由此地渡海前往日本及各國……

敘述正確得令人折服。

正如益軒所說,荷蘭的東印度公司,是在關原之戰(1600)後不久的1609年,設置洋行於日本的平戶。

這時荷蘭已經以印尼的海港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為根據地,他們認為在朝向日本的北航途中,若有個停靠港會較為方便。

這也導致荷蘭於明末的1624年,佔領台灣南部的一個港口作為據點。

這期間,西班牙人也活躍起來,有個時期佔據了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不過,也有書上記載,日本人在豐臣秀吉時代以前,就曾以雞籠為根據地。

而這些只是短暫的,荷蘭時代則持續了三十幾年。由於台灣深具吸引力,渡海而來的漢人逐漸增加。到了荷蘭時代末期,已有漢人五萬人移入的資料。

這段期間,中國大陸的東北有非漢族的女真族興起,國號「清」,準備推翻明朝。

另一方面,在海上,有海商—被稱為海獠—的不法勢力。

他們之所以為非法的存在,乃因明朝是海禁的國家。那法令清楚地規定:「寸板不得下海」。明末海盜的代表性人物是鄭芝龍(1604〜1661)。

他的兒子,就是被尊稱為「國姓爺」的鄭成功(1624〜1662)。母親是平戶武士田川氏之女,他才學與武勇兼備,長大之後為了復興明朝,立下勇猛的戰功。在日本也以近松門左衛門的《國姓爺合戰》一劇而為人知。


17世紀時繪製的鄭成功像。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鄭成功末期,為了據守台灣,率兵二萬五千驅逐了荷蘭人。卻於次年遽逝。

鄭氏佔據台灣是1661年。以日本的年號來說是寬文元年,正好是第四代幕府將軍德川家綱的世代。

貝原益軒如此述說:

日本寬文元年之際,國姓爺擁立大明王子,立志反清復明……

有關這個豪爽的人物,不論是在日本、中國大陸或台灣,時至今日仍然受到英雄般的尊崇。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鄭氏佔領台灣僅持續了三代二十二年。

當時,這個島只不過是鄭氏的軍事據點罷了,他並沒有想要在此建立新國家。

很令人遺憾地,鄭家為了要維持大軍,竟把在台灣開拓的漢人農民當作奴隸。

或者,也可以說,鄭氏只是把過去三十八年間,荷蘭人統治這個島時的奴隸農民接收過來而已。

依照史明先生所著《台灣人四百年史》(新泉社出版)的說法。荷蘭統治末期的台灣(台灣海峽側之南部為主)拓墾民數,約達二萬五千戶、十萬人之譜。

不過,鄭家的台灣時代,全軍都成為屯田兵,開闢了農地。

那種農地稱之為「營」。如今台灣地名當中仍保留著這些痕跡,譬如台南縣的平原就有個叫「新營」的小城鎮。在它南邊有「林鳳營」,林鳳營之西也有個叫「下營」的村落,可以說都是鄭氏時代的遺蹟。

鄭家因其後裔歸降清朝而消滅(1683)之後,台灣劃入清朝的版圖,但是在另一方面,清朝卻將台灣視為「化外之地」。

清朝沿襲了明朝的海禁,在法律上,台灣是民眾不得渡海前去的島。

已經漂洋過海來到台灣的漢人,也被禁止從大陸攜眷渡台。

就這一點而言,台灣雖被看待為化外之地,但是翻閱《台灣大年表》(台灣經世新報社,大正十四年〔1925〕年刊)所查得的資料,清朝在一些地方設置了公署,至少西海岸的平原地帶可算是清朝的領土。然而,台灣並非國家的一部分。

日本史上,幕末、幕府之間,有關與日本締結了日本最早的總括性通商條約(日美修好通商條約,1858年6月)的唐賢德‧哈里斯(Townsend Harris,1804〜1878)的種種,在本叢書的《紐約散步》(第三十九卷)裡已經提過。

哈里斯原本是商人,也曾擔任過市教育局的公職。終生獨身,抱持能對世間有所貢獻的宿願。

四十五歲的時候,拋棄所有,遊遍東洋各地。

他旅居澳門(中國廣東省南部的葡萄牙屬地)期間,對台灣做了調查。其結果知道屬於清國的僅是島的西半部而已,於是寫了「合眾國應該收購台灣的東半部」為主旨的建議書,於1854年送呈國防部長,雖未蒙採納,但十九世紀中葉台灣的法律地位由此可明確瞭解。


美國商人唐賢德‧哈里斯(Townsend Harris)曾寫了「合眾國應該收購台灣的東半部」為主旨的建議書,於1854年送呈國防部長,但未被採納。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本篇開頭,我曾談及有關國家起源的問題。

我記得在各派學說中,有一種論調認為,所謂的國家,就是偷偷摸摸地溜進原本已有住民的地方,然後撒網把它網住。

而台灣的情形,既為荷蘭進佔過,又有鄭氏轟轟烈烈地駐紮過。

在那之後,台灣的漢人,憑一把鋤頭耕而耘之,到了十九世紀中葉,社會結構已見成熟,闢出美麗的田園風貌。

如果哈里斯的意見被採用的話,台灣東部的原住民就會像其後不久夏威夷諸島的玻里尼西亞人一樣,在不知不覺之中被收編為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民了。

這些原住民本來是隨著黑潮漂流過來的。這種將他們漂送過來的黑潮,發自菲律賓東方的海面,有時以流速五節之速度,北上台灣、日本。而菲律賓就像鄰島一樣。

1868年亞洲發生一場巨變。日本推行明治維新,搖身一變成為近代國家。

因為周邊的中國、朝鮮仍然維持所謂儒家傳統的超古代體制,所以這對它們造成了很大的衝擊。

至於近代國家之所以為近代國家,乃是將國家的領土,從亞洲式「版圖」概念脫離開來,改以西洋式的領土定義,予以明確定位。但是有關國際法等的法學知識,明治初期政權,則是借重於聘雇的外國人。

比如說琉球,是兩屬(清的版圖與日本的版圖)之地。

碰巧明治四年(1871),琉球國的六十六名島民漂流到台灣的東南海岸,其中五十四人被原住民殺了。據說原住民以為是西海岸的漢人。

日本採取了十分乾淨俐落的措施,首先在翌年的明治五年9月,將琉球王國收編為琉球藩,作為國內的一藩。清朝悶不吭聲的,對這件事竟沒提出抗議。

被殺的琉球島民變成了日本人。基於這個理由,日本派專使赴北京,向清朝抗議。

清朝這邊因而以口頭答辯說:「台灣之蕃民乃化外之民,大清政教未及於彼」。

此後日本一貫以此口實為由,解釋台灣東半部係無主之地。

之後,清朝改變了態度,於是,兩國之間爭議不休。

這個時候,曾是明治維新主要勢力的舊薩摩藩(鹿兒島縣),因對新政府不滿,維持著半獨立狀態,與其他府縣裡的不滿士族同仇敵愾,衝突之勢一觸即發。

日本政府完全基於內政的考慮,為了排除充滿於國內的不穩氣氛,出兵台灣東部,時值明治七年(1874)。

清朝卻仍若無其事。

不久,清朝竟然還支付了這些討伐軍費給日本。清朝並以此作為台灣東部是本國領土的證據。

清朝更進一步為了明確表示台灣是本國領土,於明治十八年(1885),將台灣升格為台灣省,也就是說成為「國內」。這樣的「國內」持續了十年。

明治二十七、八年(1894〜1895),爆發甲午戰爭,馬關條約的簽訂,使台灣省成了日本領土。

日本直到太平洋戰爭戰敗,前後共統治台灣五十年。我是日本人或許難免偏袒日本,可是,當時沒有多餘財力的日本—儘管我不認同殖民地的存在—曾經盡全力去經營,這點當可予以肯定。台灣和日本國內同樣設立帝國大學、設置教育機構、興築水利工程,也創設鐵路與郵政制度。

戰後,台灣變成中華民國領土。

在大陸戰敗的「中華民國」,於1949年把整個「國家」帶進台灣。而台灣島至今仍舊是「台灣省」的老樣子。

台灣在這種不合理的政治中,人民勤奮工作,外匯存底與日本並駕齊驅,號稱世界之最,發展成高水準的經濟社會。

像台灣這樣,能從「流民之國」發展到今日社會這樣的例子,除了美國之外,是世界史上絕無僅有的吧!


戰後,台灣變成中華民國領土。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華民國將領代表同盟國接受在台灣的日軍投降。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本文轉載自《街道漫步 台灣紀行》(大田出版,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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