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因應中國「對台31項措施」 陸委會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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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對台31項措施」 陸委會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

 2018-09-06 17:09
陸委會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成果與「對台31項措施」對我國產生之風險;圖左為副主委李麗珍、右為邱垂正。圖/鍾孟軒
陸委會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成果與「對台31項措施」對我國產生之風險;圖左為副主委李麗珍、右為邱垂正。圖/鍾孟軒

為因應中國「對台31項措施」,政府積極研擬應對策略,陸委會今(6)天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成果與「對台31項措施」對我國產生之風險。在八大策略的部分,包括教育人才補助、企業新創投資優惠、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以及加強產業升級與影視發展;風險的部分,除了有國安風險,還特別提醒前往中國的個人或企業可能面臨限制言論自由,包括先前李明哲事件等。

陸委會表示,面對中國「名為惠台,實則利中」的對台措施,政府無懼挑戰,目前「對台31項措施」亦無明顯影響。陸委會公布「壯大台灣八大策略」共39項措施,有23項已落實,其一為「提升學研人才」,推動高教深耕計畫,投入20億元經費,擴大延聘博士後研究人力,教育部再投入3億元,補助成效較佳之學校,拉大校內學研人才薪資級距,留住國內優秀人才。

其次為「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改善執業環境,推動《醫療法》修正,規劃要求醫療財團法人應將當年度盈餘5%用於改善醫師及護理人員薪資給付和福利。完善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減輕醫療執業風險,持續推動改革立法,辦理「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該法案也於立法院審議中。

再次為「強化產業創新升級」,推動新南向政策,鞏固台灣產業競爭實力,除了已經與印尼、印度、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等國家舉辦6場亞太產業鏈結高峰論壇,有初步成果外,還會與各產業公會、協會合作辦理業務座談會,積極推廣新南向業務。

其四,「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積極輔導台灣上市之海外子公司回台灣掛牌。其餘還有「強化新創發展動能」、「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加強保護營業秘密」與「加強發展影視產業」等共8大策略、39項措施。

在風險的部分,陸委會表示,中國標舉「一中原則」及「反獨」旗幟,一方面升高對台軍事恫嚇、外交脅迫與政治打壓作為,另一方面則推動以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為名的「融台」政策,拉攏台灣人民與吸納台灣經濟,對台31項政策更假藉給予台企與中企有同等待遇之名,吸引人才、資本進入中國,以實現中國所謂「一中原則」。

陸委會說,中國最終目的是在於讓台灣人民在壓迫和拉攏中變成扈從者,放棄做自己的主人,進而付出失去民主、自由、人權的代價,已構成台灣國安的巨大挑戰。

陸委會還在報告中特別強調,人身自由與安全風險,借鏡李明哲案,提醒國人中國的《國家安全法》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嚴格限制個人言論自由,以李明哲為關心中國民主化、人權及公益活動為例,中國確認定為「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處5年有期徒刑。台灣人民在台活動或言論,有可能因中國片面認定,導致人身自由及安全的各種風險。

此外,陸委會還說,中國文革式的獵巫風氣,強貼台灣企業標籤,恐影響企業自主經營及權益,時常以「分裂國家」、「違反一中原則」為由,任由網友或有心人士獵巫舉報,透過媒體無限上綱追打,中國政府更挾市場力量,脅迫企業屈從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更刺激文革式獵巫風險。其舉止違反普世價值,扭曲民主自由文明,引發國際社會關注與反彈,對兩岸關係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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