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總統提名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為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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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名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江惠民為檢察總長

 2018-03-30 14:34
蔡英文總統正式提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圖/取自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網站
蔡英文總統正式提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圖/取自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網站

總統府今(30)日表示,蔡英文總統今天提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總統府並於今天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總統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8項規定,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黃重諺說明,檢察總長須具備《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各款規定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16條第3款:「曾任簡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簡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資格款項。

黃重諺表示,江惠民現年63歲,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任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歷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常務次長等職,學、經歷均優,能力備受法界肯定。

黃重諺指出,江惠民歷經法務部及檢察系統工作將近37年,在檢察體系歷練及資歷完整,曾偵破張金塗檢察官遭槍擊案件;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促成鄭性澤無罪定讞;代表法務部參與外交部組團赴美爭取將我國自毒品轉運國名單除名;協辦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相關工作。

黃重諺說,江惠民在擔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期間,並督導籌備設立法務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先生參與1999年及2016年兩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深知民間對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願意全力投入改革行列。

為落實司改目標,並符合國民期待,總統徵詢法界及民間社會意見,考量人選的才學德望,決定提名江惠民為新任檢察總長,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總統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總長提名,將人事同意案列為優先處理議案,並能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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