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政府放寬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規定 中市府編1500萬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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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放寬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規定 中市府編1500萬獎勵

 2015-10-01 11:21
政府放寬5層樓以下公寓大樓譄設電梯的規定,以利行動不便者及銀髪族的上下出入。台中市政府配合編1500萬預算提供補助,籲有需要且符合規定者,踴躍申請。(圖片摘自網路)
政府放寬5層樓以下公寓大樓譄設電梯的規定,以利行動不便者及銀髪族的上下出入。台中市政府配合編1500萬預算提供補助,籲有需要且符合規定者,踴躍申請。(圖片摘自網路)

住在公寓大樓高樓層的年長者或行動不便者,若無電梯可搭乘,進出十分不便。政府已放寬增設電梯之法令規定,為鼓勵老舊建築物增設電梯,台中市政府並修正「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要點」,並於明年度編列1500萬元預算,將15年以上公寓大廈增設電梯納入補助,不僅申請辦法較簡易,且補助額度可達總工程費的45%,特殊情況可達75%,盼藉此改善年長或行動不便市民的居住及生活品質。

這項預算案共計1,500萬元,編列於明年的市府總預算中,將提送議會審查,市政府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盼市議會支持。若獲議會審查通過,明年起,5樓以下老舊公寓申請電梯補助,如取得該棟建築所有權人100%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即可提出申請,一般案件補助可達總工程費的45%,情形特殊且經核定者更可高達75%。

都發局表示,台灣老年人口逐年增加,但有許多老舊公寓沒有電梯,造成銀髮族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諸多困擾。目前內政部營建署除已修法讓5層以下建築物增設電梯可不計入建築面積外,今年進一步開放可採用較節省空間的個人住宅用升降機,及放寬申請建築執照同意門檻。

都發局說明,過去市府每年編列經費1,000萬補助建築物外觀立面修繕,今年將增設電梯納入補助,不僅更為實用,且辦法簡易,可跳脫冗長的都更審查程序;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45%,以不超過1,000萬元為限。但個案情況特殊,經審查小組審議通過並經該局核定,得酌予提高,並以總經費75%為上限。此項補助預算若獲市議會通過,將於明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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