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立委擬提案修法 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派工作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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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擬提案修法 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派工作算加班

 2014-10-01 16:15
勞工工時過高,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派工作,立委擬提案修法將算加班。(圖:中央社)
勞工工時過高,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派工作,立委擬提案修法將算加班。(圖:中央社)

下班LINE工作算加班?隨著國內過勞死案例日增,日前爆發員工下班收到長官利用手機通訊軟體交付工作而過勞死案例,引發立委關切,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將擬提案修法,要求雇主以任何形式交辦工作,將擬算加班。

近年來手機通訊軟體應用普及,盧秀燕今日於衛福委員會質詢表示,台灣長年「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台灣勞工工時高居世界第3,近年更出現雇主在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派工作,嚴重影響勞工權益,甚至出現勞工過勞死亡案例。

盧秀燕說,現行勞基法雖規定勞動期間與時數,卻沒有明文規定因通訊軟體所產生額外加班工作,為避免「隱藏性加班」,雇主以任何形式交代工作,就應付加班費,德國、法國等先進國家也已透過相關立法與企業自律,正視科技造成勞工過勞的問題。

此外,若是主管傳LINE交付工作,但不求員工立刻執行、即使上班時間再完成,這樣是否算是加班?盧秀燕提出,即使員工不必馬上執行,但正在看電影、逛街,休閒的時間、心情已被打擾,應可納入加班費給予的考量。她建議勞動部訂定加班界線,應從雇主交付工作開始算加班,還是實際開始工作才算加班,將由政府研究規範。

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將盡快研究,讓勞資溝通,凝聚共識,將提政院版對案。陳雄文說,若雇主在員工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付任務,發生工時加班爭議,可向勞動部提申訴,至於如何界定加班,他希望透過申訴案累積個案,形成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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