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調查局改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 分案偵辦張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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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改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 分案偵辦張顯耀

 2014-08-22 11:38
張顯耀案,經分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記者何豪毅攝)
張顯耀案,經分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記者何豪毅攝)

經過一晚的折衝,調查局昨天與台灣高檢署商討逾1小時後,因外患罪適法性的問題沒結論,並無分案,今天改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調查局上午報請指揮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件,經分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

調查局表示,近日比對調查局與陸委會的兩份情資資料後,經陸委會鑑定回覆資料確為機密及機密層級後立案調查,認定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犯二審管轄的外患篇「違背對外事務委任罪」,俗稱通敵罪及一審管轄的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調查局昨天與台灣高檢署商討逾1小時後,因外患罪適法性的問題沒結論,並無分案,今天改向台北地檢署報請指揮。負責偵辦張顯耀案的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幹員今天上午8時30分赴台北地檢署,與北檢檢察長楊治宇、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等人開會研商後,會議約1小時結束。

黃謀信表示,調查局今天持函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已依規定分為「他」字案,並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承辦,因本案目前已進入檢察官偵查階段,相關 的分案案由、案件內容及偵辦進度,均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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