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做好做滿?婦聯會:常委任期還有2年不必改選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做好做滿?婦聯會:常委任期還有2年不必改選

 2018-02-26 18:14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常務委員潘維剛今(26)日上午前往婦聯會遞交連署書,要求兌現承諾,3月15日前開會全面改選常務委員,並質疑主委雷倩承諾是否跳票。婦聯會宣傳組長楊夢茹下午在常委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章程並無必須改選的理由。圖/張家銘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常務委員潘維剛今(26)日上午前往婦聯會遞交連署書,要求兌現承諾,3月15日前開會全面改選常務委員,並質疑主委雷倩承諾是否跳票。婦聯會宣傳組長楊夢茹下午在常委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章程並無必須改選的理由。圖/張家銘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常務委員潘維剛今(26)日上午前往婦聯會遞交連署書,要求兌現承諾,3月15日前開會全面改選常務委員,並質疑主委雷倩承諾是否跳票。婦聯會下午在常委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章程並無必須改選的理由。潘維剛的意見及連署書將送交常委會研議處理。

根據婦聯會章程,婦聯會委員71至91人,由會員中推舉,經常委會通過聘請;婦聯會設置常務委員11至15人,由委員互選;主委則由常委互選,任期4年,目前常委仍有2年任期。

新聞稿指出,目前婦聯會法律上的積極作為包括打行政訴訟、打撤銷附隨組織訴訟,以及全力因應黨產會的調查。指婦聯會毫無作為應是誤解。

至於常委會下午會議對改選看法?婦聯會宣傳組長楊夢茹下午向媒體表示,「不改選,主委和常委們做滿任期,這是婦聯會今天下午常委會議的決議。」她也澄清,雷倩從未說過婦聯會常委已全部請辭,雷倩雖曾數度表示若改選主委不會參選,但依照婦聯會組織章程。

潘維剛等人上午帶著連署書到婦聯會踢館,並表示依照人團法第26條,有1/5的代表提案就應召開代表大會,並質疑雷倩拖延改選時間,講話變來變去,「15天前應發開會通知,至今卻未收到」,但上午楊夢茹已先釋出風聲,3月8日僅召開婦女節慶祝大會,並未說要改選。

婦聯會上午表示,2月21日收到內政部公文,要求改正章程,依人民團體法與政黨法相關規定辦理,常委會22日交付律師研擬回應,下午常委會通過後回應內政部後才能確認,而稍早常委會已決議不改選。但雷倩受訪時則語帶保留表示,「今天不能回答這個事情」,等內政部回文婦聯會後召開常委會才能回答。

雷倩也駁斥潘維剛等人指控。她表示,婦聯會自2月1日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的常委會及會務人員因應內政部與黨產會的要求,幾無寧日。現在外界已開始重視婦聯會被政府逼迫的困境,開始以繫絲帶及簽名行動支持婦聯會,希望婦聯姊妹能團結面對民進黨政府,並肩作戰。

雷倩說,她臨危受命,被常委會選為主委後已被有心人無理攻擊、污衊至體無完膚,既無個人利益又無政黨包袱,完全沒有戀棧理由。但潘維剛則對相關說法不以為然,仍要求雷倩兌現承諾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並改選常委,「不知道雷倩在想什麼,請說清楚是否要改選」?

相關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