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從陳由豪與紫光案看馬的親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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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由豪與紫光案看馬的親中立場

 2016-03-06 08:35

馬總統的親中立場,向為社會所質疑。馬總統除了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無力引渡前國民黨中常委陳由豪回國受審外,馬在五二O卸任前,是否通過紫光案,更是其親中立場的重要觀察指標。

前國民黨中常委、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債留台灣、潛逃中國。因陳逃亡中國已過了追訴期,台北地檢署已部分偵結,將陳不起訴。這不只嚴重破壞國人對「公平正義」的基本期待,更讓馬總統「自以為」政績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如同包庇「黨國權貴」犯罪的密約!

陳由豪曾任國民黨中常委,與國民黨政權關係密切。陳由豪藉著黨國權貴關係大量舉債,向銀行聯貸623億元,隨後逃亡中國、債留台灣。陳在台灣涉及新瑞都弊案、東展興業掏空案、東華開發掏空案等,遭檢警發佈通緝。依據馬政府於2009年與中國簽訂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被通緝的陳由豪依法應引渡回台,接受司法審判。

可議的是,七年過去了,這個債留台灣、逃亡中國的「十大通緝犯」陳由豪,依舊風光名列中國「十大優良繳稅大戶」。馬政府未能確實執法,依據《岸司法互助協議》渡陳由豪回國受審,如今拖過追訴期,北檢予以不起訴,印證明馬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徹底破功,根本不配當政績!

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國紫光集團參股我IC封測廠案,經濟部投審會原表示將會三案併審,但日前改口在兩案到齊後即開始書面審查,預估五二O政府交接前恐將闖關成功。對於馬的看守政府的暴衝問題,不只在南海議題上,紫光案更是馬總統「親中遠美」的觀察指標。

日前,馬總統突襲式登上太平島,獲得中國官方聲明「兩岸中國人有責任維護中華民族祖產」的肯定,但美國在台協會則對馬嚴正表達「失望」。馬總統面對各界質疑,卻在國際記者會回嗆批評者「不要扯我們後腿」,如此「親中遠美」的表態,已嚴重傷害台美關係。

然而,被視為中國國家隊的紫光集團參股我IC封測廠案,馬政府是否在五二O前偷渡闖關,代表馬總統「親中遠美」意志的落實。對於中國官方背景的紫光集團,美國因國家安全等因素,拒絕其投資,馬政府若超越美國國安標準准許紫光投資,恐不只影響台美關係,更犧牲台灣國家安全。

去年7月,紫光出價230億美元擬收購美國DRAM大廠美光科技,但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作為主要理由拒絕紫光投資;2003年4月,美國政府也以國家安全為由,拒中資收購美國環球電訊。如果連美國政府都因國家安全因素,拒絕紫光等中資投資該國的重要產業,馬仍執意偷渡紫光投資案,將坐實馬的「親中遠美」,是不惜犧牲台美關係與國家安全等一切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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