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假借權勢,二度率員警闖入幼兒園教室嚴厲責問幼童,並強索教室監視器,監察委員認為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今(4)日審查通過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提案,彈劾林俊佑,全案將移送司法院。
彈劾案文指出,林俊佑因懷疑女兒遭同學欺負,而園方未予妥善處理,竟指示員警邱東正於6月21日隨同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及老師之勸阻,進入教室嚴厲責問學童,致其等心生恐懼,並妨害師生之上課權益。
此外,林俊佑又在6月28日二度由員警邱東正、林峴民陪同前往幼兒園,強勢威逼園長以索取教室監視錄影供其攜回未果。
監委蔡崇義、楊芳玲及楊芳婉表示,經詳細勘驗幼兒園的錄影、錄音內容,比對3名涉案檢警接受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訊問的供述、幼兒園園長及老師於偵查中的證詞,並經調查委員約詢3名涉案檢警、且勘驗幼兒園現場錄影(音)檔案後,對於個人行政違失部分,已經完成調查。其中,林俊佑的違失情節嚴重、事證明確,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等人指出,林俊佑所涉刑事責任,已經花蓮地檢署提起公訴,正由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中,監察院追究的是行政責任,林俊佑的刑事責任是否已經判決確定,並不影響行政責任的認定及追究,全案將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依法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