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專題三之三】高速公路實施計程收費後,誰是最大贏家?有人會說是駕駛人,因為方便、省時又節能;但有人會說是建置營運廠商遠通電收,因為這是他們「孤行獨市」的生意,只要有車子在高速公路上跑,就有費用自動入帳…。
那究竟誰獲利?計算方法千奇百怪,其實民眾只要掌握一個原則就可以:賠錢生意沒人做!?
遠通哀哀叫 稱虧損已近40億?
從遠通電收方面表示,他們投資建置ETC各項設備,已投入100億元,計次收費時每輛車的委辦服務費是3.54元,一年服務費收入約10億元,營運迄今累積虧損達37億元,未來計程收費後,每車次委辦服務費則是0.03554元,估計每年服務費收入會多個一、二億元。
雖然服務費增加,但因收費方式改變,收費是在兩座交流道之間進行,使得處理車輛的資訊也隨之擴增數倍甚至十倍,整體營運成本跟著增加,要獲利,除了通行車輛增加外,也希望可以從事衍生性事業,如與停車場合作,進行收費扣款。
據了解,eTag(電子標籤)因屬開放規格,現已有社區大樓、停車場自行購買天線、讀取器,做為門禁管制之用,目前在新竹地區的社區大樓使用最多,由於使用者眾,造就了這類相關設備廠商不小商機,但遠通一毛錢也沒賺到。
而遠通取得ETC建置營運期為20年,現在僅剩12年,以每年委辦服務費收入12億元計算,只能收回投資、設備維修金額,虧損部分恐無法打平。
遠通放長線釣大魚 第二次續約掌優勢
所以遠通已向高速公路局提出從事衍生事業的申請(如eTag可直接扣繳停車費),預估在計程收費制度上路後就會核准,這一塊將有助於增加遠通的營收,若停車扣款的量夠大,不僅可縮小其虧損金額,甚至有機會攤平成本。
不過,遠通背後有個「富爸爸」-遠東集團,幾十億元的虧損應不致影響其財務,遠通應該是把眼光放在未來的商機,也就是特許期滿交通部重新招標時,遠通可憑藉良好的營運實績與技術,不怕有其他廠商能與其競爭,何況再次取得營運權後,投資的部分僅有更新設備而已,獲利絕對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