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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ㄝ台灣!

 退休人員 2015-10-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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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K7廠排廢水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一審的三百萬罰金也撤銷免罰。「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吃豬腳麵線」,沒想到本案竟一審輕判,二審即提早吃起豬腳麵線來!針對日月光「重罪輕罰」地球公民基金會回應指出,此判決實在不符社會正義,無法嚇阻不法,完全無法接受這項判定,呼籲檢方再上訴!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K7廠的廢水是經由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後以管線或溝渠排放,所排放廢水並非屬事業廢棄物的範疇,不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沒有相關罰責可罰,應屬水污染防治法立法的疏漏,雖然後來透過修法可加以規範,但本案案發當時也無法可加以處罰,自應判無罪。有這樣的法院難怪來台設廠的工廠都知道廢水管路有兩種,一種明管做給政府檢查的另種暗管是偷偷排放;利用污染賺取不道德的黑心錢,被抓到就捐一筆錢,難杜悠悠眾口,雖然廠商有錢能使鬼推磨,但要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凡事只求良心讓自己心安。

政府執法若不嚴謹,商人有利可圖,總有人鋌而走險。富味鄉兩年前被查獲廿多款香油違法攙入棉籽油,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4.6億元;孰料,衛福部訴願委員會最近竟引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認為這不構成「攙偽或假冒」,撤銷處分。屏東郭烈成製餿水油毒害國人只判12年,表現良好還可提前假釋,賺飽黑心錢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大統混油賺取暴利,負責人高振利判16年,但罰款僅5000萬元,衛生單位開出18.5億元,也因一罪不兩罰撤銷,更別說動用龐大律師打官司的頂新集團。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監察院追究不當的政治獻金,柯文哲去年在競選期間收到兩筆「未成年人」的捐款,被監察院認定違法,並發函要求說明;限十五日內處理,否則依法罰廿萬到一百萬元。監察院有權追究不當的政治獻金,當然是職責所在,然而,抓小放大難免落人口實,若未揪出財團或大金主的不正當捐獻,豈不是又讓人民感受到監察院的無能,只會抓無心之過的小民,質疑國家機器捨本逐末、欺壓善良。

台灣有這樣的政經發展異化的主導者,不在於「黑心企業」。真正的根源,則應該是在「台灣權力三害」,即指導者(行政)、搞規則者(國會)、裁判者(司法)等護航下「為所欲為」的盤剝經濟產物。就是有這「權力三害」,才有「黑心食品」、「黑心的日月無光」、「黑心強拆民地」、「黑心的冤假錯案」、「黑心」的陷害人民的「土地不正義」、「稅制不正義」,難怪台灣經濟前景十分黯淡,癥結在於政經結構性的病灶,若未徹底解決,我國國力恐怕越來越弱,奇怪ㄝ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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